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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際社會世紀大稅改加速,對中國有哪些可能的影響?

    國際社會世紀大稅改加速,對中國有哪些可能的影響?

    7月10日,G20財政部長和中央銀行行長在意大利北部城市威尼斯結束為期兩天的會議。各國代表同意繼續推進全球稅制改革,以便為跨國企業設定全球最低稅率。這標誌着國際稅收體系改革邁出重要一步。

    在此之前,G7財長在英國倫敦就稅務改革進行談判並發表聲明,支持把全球最低企業稅率設為15%,以結束數十年來的低稅率競爭;另一方面,允許各國向沒有實體業務但有數字業務的超級企業所獲利潤徵稅(作為交換,相關國家將廢除目前單方面的數字服務稅)——這推翻了具有百年曆史的國際稅收體系的一個關鍵要素,即只有在企業有實體存在的地方才對其利潤徵稅。

    這一尚在推進進程中的國際稅改對中國的影響,尚不明朗:中國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高於擬議中15%的最低稅率,但中國存在一些稅收優惠政策,可能會導致企業的實際稅負低於15%;其次,中國還有些為吸引投資而設置的特殊區域,比如海南自貿區的稅收設計,也需要考慮最低稅率的影響。

    不過,也有分析認為,這一國際稅改也符合中國自身的利益:中國可能不願讓本國的跨國公司在其他地方繳納一些稅,但能從蘋果等公司獲得稅收,並建立一個穩定的全球稅收體系。

    本期「原子智庫」分享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有關這一國際稅改體系改革的相關資料報告。

    以下是正文:

    130個國家或司法管轄區加入國際稅改

    2021年7月1日,經濟合作組織(OECD)發表了《關於解決經濟數字化帶來的稅收挑戰的兩大支柱解決方案的聲明》,列出了「G20/OECD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包容性框架」(BEPS)中討論過的聲明。OECD發布的新聞稿表示,130個國家或司法管轄區加入了一項新的「兩大支柱計劃」,旨在改革國際稅收規則,並確保跨國企業無論在何處經營,都應繳納公平份額的稅款。

    代表全球90%以上GDP的130個國家和司法管轄區加入了該聲明,建立了國際稅收改革的新框架。包容性框架的139名成員中的一小部分,目前尚未加入該聲明。該框架的其餘要素,包括實施計劃,將於2021年10月的最後期限內完成剩餘技術工作,在2023年有效實施。

    該框架更新了具有百年曆史的國際稅收體系的關鍵要素,原體系不再適用於全球化和數字化的21世紀經濟。

    「兩大支柱」的一攬子計劃,旨在確保大型跨國企業(MNEs)在其經營所在地納稅並賺取利潤,同時增加國際稅收制度急需的確定性和穩定性。

    第一支柱將確保對跨國公司(包括數字公司)在國家之間更公平地分配利潤和徵稅權。它將把對跨國公司的一些徵稅權,從其母國重新分配到它們開展業務活動並賺取利潤的市場,無論公司在那裏是否有實體存在。

    第二支柱旨在通過引入全球最低公司稅率,各國可以用來保護其徵稅權,從而為企業所得稅的競爭設置底線。

    兩大支柱一攬子計劃將根據需要籌集必要的收入,以為修復預算和資產負債表的政府提供急需的支持,同時投資於必要的公共服務、基礎設施以及有助於優化經濟實力和質量的必要措施,包括新冠疫情的恢復。

    在第一支柱下,每年有超過1000億美元利潤的稅基預計將重新分配給市場管轄區。第二支柱下的全球最低企業所得稅——最低稅率至少為15%——估計每年會給全球產生約1500億美元的額外稅收。國際稅收體系的穩定以及納稅人和稅務管理部門稅收確定性的提高,也將帶來額外的好處。

    經合組織秘書長馬蒂亞斯·科曼說,「經過多年的緊張工作和談判,這一具有歷史意義的一攬子計劃,將確保大型跨國公司在各地繳納公平份額的稅款」,「這個一攬子計劃並沒有消除稅收競爭,但它確實對其設置了多邊商定的限制。它適合各方的各種利益,包括小型經濟體和發展中司法管轄區的利益」。

    經合組織的這一聲明,是今年6月5日七國集團(G7)發布的一份協議的延續。

    對跨國公司徵稅的「歷史性協議」

    英國《金融時報》報道,七國集團(G7)6月5日發布的一份公報顯示,G7成員國在彼此間找到足夠妥協,形成一個共識:一方面阻止企業將利潤轉移到低稅收司法管轄區,另一方面確保大型跨國公司在其經營所在地繳納更多稅款。

    發達經濟體達成的這項對跨國公司徵稅的「歷史性協議」,以求為達成一項全球性協議形成不可阻擋的勢頭。此舉將確保美國科技巨頭在其經營所在地繳納更多稅款,它標誌着自2013年開始的談判向前邁出重要一步。

    路透社報道表示,G7財長達成的支持將全球最低企業稅率設定為至少15%的協議,旨在結束美國財長耶倫所稱的各國競相吸引跨國公司的「為期30年的企業稅逐底競爭」。

    英國財政大臣裏希•辛偉誠作為今年G7財長會議的主席,對該協議表示歡迎。「我和我的財長同僚們就全球稅收改革達成了一項歷史性協議,要求各大跨國科技巨頭在英國繳納公平份額的稅款」,他表示。

    英國在談判中的優先事項,是從蘋果、Google和Facebook等公司獲得更多稅收。辛偉誠的積極評價,得到其他G7財長的認同。

    美國財政部長耶倫表示,該協議是對實行至少15%的全球最低公司稅的「重大、前所未有的承諾」;這將顯著增加美國政府的公司稅稅收,並將「為美國乃至世界各國的中產階級和勞動人民確保公平」。

    德國財長奧拉夫•朔爾茨指出,該協議「對稅收正義和團結來說,是一個很好的消息,對世界各地的避稅港來說是個壞消息」。法國財長布魯諾•勒梅爾表示,G7國家「迎接了這一歷史時刻的挑戰」。意大利總理馬里奧•德拉吉稱,該協議是「向着為中國公民建立一個更公平、更平等的社會邁出的歷史性的一步」。

    該協議的第一部分標誌着拜登政府代表美國做出的重大讓步,其細節明確表示,利潤率至少為10%的「最大全球公司」未來必須將其20%全球利潤分配到他們實現銷售的國家。

    如果得以實施,這將推翻一個世紀以來的國際公司稅安排——即公司只是在其有實體存在的地方才需要根據其利潤繳稅。

    Google、亞馬遜和Facebook都表示歡迎G7的舉動。「我們希望國際稅收改革進程取得成功,並認識到這可能意味着Facebook在不同地方繳納更多稅款」,Facebook負責全球事務的副總裁尼克•克萊格表示。

    「最大全球公司」的定義,仍有待斟酌。協議的這一部分,將需要在今年晚些時候達成一項全球性協議。作為這一讓步的交換條件,美國爭取到其他G7成員國的同意:每個國家將實施至少15%的全球最低公司稅率。這將減少大公司在避稅港或愛爾蘭等低稅收司法管轄區申報利潤的動機,因為公司總部所在的國家將能夠把公司稅納稅額補足至全球最低實際水平。因此,就協議的這個第二部分而言,預計美國將成為最大受益者。

    G7國家圍繞協議應該將全球最低稅率定為15%還是「至少」15%,進行了一番討價還價。法國等國呼籲實行潛在更高的稅率,以便從大公司獲得更多稅收。

    最具爭議的問題之一是,美國要求法國、英國和意大利放棄新的數字稅,以換取根據該協議獲得徵稅權。美國財長耶倫此前希望立即這樣做,然而歐洲國家堅稱,他們將在全球協議得到簽署和批准之後撤銷這類稅種。

    公報顯示,協議的這一部分,仍需與具體承諾掛鈎。「在新國際稅收規則的適用與針對所有公司的所有數字服務稅的取消——以及其他相關類似措施——之間,我們將提供適當的協調。」

    對跨國公司稅收協議的幾個關鍵點

    路透的報道指出,該協議隨後可能成為全球協議的基礎,而更廣泛的稅收協議,可能會重塑未來幾年的跨境稅收。

    G7協議會否適用於全球?

    G7關於全球最低公司稅率為15%的協議,為邁出下一步奠定了基礎,即6月30日至7月1日,139個國家將參加OECD舉行的在線會議,協商未來的跨境稅收規則。

    各國的目標是,在會議上就細節問題達成共識,因為許多技術工作已經完成。該會議達成的任何協議,將在7月9-10日的威尼斯G20財長會議上,提交給他們認可。

    OECD和美國已經表示,在G20下次10月開會之前,稅收協議可能無法得到最終批准,因為美國國內的稅收方案將在國會進行審議,所以該國立場在7月底之前可能都還不確定。

    G20的支持意味着,全球最大的經濟體將實施該協議,因此它實際上會影響全世界。

    不再有避稅天堂?

    該協議就算沒有完全扼殺避稅天堂,也將使它們對許多希望減少稅款支出的公司的吸引力大大降低。同時,也使它們在關注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的投資者面前的形象,得到改善。

    全球最低稅率的整體想法是,賦予各國權利,可以對公司在稅率低於全球最低稅率的國家的獲利徵收補充稅。此外,G7希望最低稅率在各國分別應用,而不是以公司業務所在國家的平均數為基礎——這種方法被認為對避稅天堂更為嚴厲。因此,假如15%就是最終商定的全球最低稅率,那麼如果一家美國公司在不徵收公司稅的英屬維爾京群島計入獲利,美國稅務當局可以對這些利潤徵收15%的稅。

    如何適用於跨國企業?

    國際稅收談判的另一個部分,涉及如何分配政府對較大型跨國公司的超額利潤或非常規利潤的徵稅權,其中包括蘋果和Google等大型科技公司。G7同意,各國政府應有權對跨國公司在本國獲得的超過10%的利潤徵收至少20%的稅。

    所有跡象表明,超額利潤也將受到全球最低稅率的約束。儘管如此,許多指標仍有待確定,這些公司仍有機會在討論中表達自己的觀點。

    可能有哪些漏洞?

    參與全球稅收談判的國家,可能會豁免一些行業。例如,採掘業可能會被排除在外,因為這類公司通常會向礦場或油田所在的政府,預先支付特許權使用費。也有關於某些金融服務的例外情況的討論。官員們說,一些國家希望在研發的稅收減免方面有迴旋餘地,中國等其他國家則希望保護他們用來吸引投資的低稅率經濟區。

    這是否意味着政府會有大筆意外之財?

    經合組織(OECD)去年10月時估計,全球最低稅率每年可以產生1000億美元、或全球公司所得稅的4%。這可能低估了,因這是基於當時協商的主要稅率12.5%估算,與世界各國政府在新冠疫情期間為了維護經濟而花費的數萬億美元相比,這只是滄海一粟。

    荷蘭、盧森堡和瑞士的情況如何?

    近年來,這些擁有稅賦優勢的國家早已意識到這點,並一直在填補稅制漏洞,同時試圖以低稅賦以外的條件來爭取外國資本。

    愛爾蘭是許多美國科技公司的重要運營據點,其表示,無論國際上如何決定,都將保持其12.5%的公司稅率。愛爾蘭財長多諾霍估計,根據預期中的變化,到2025年,愛爾蘭的年度公司稅收將比原來減少約20%或20億歐元,但預計不會有大量公司外移。

    面臨國外壓力的瑞士,已經承諾取消特殊的低稅率,設在當地的約2.4萬家外國公司將受到影響。瑞士財政部在一份聲明中說:「瑞士將採取必要的措施,繼續成為一個極具吸引力的商業據點。」

    由於荷蘭與其他國家組成了錯綜複雜的稅收條約網,可望繼續成為跨國公司為了享有優惠稅率而轉移子公司獲利的渠道。雖然荷蘭的公司稅率為25%,但荷蘭今年開始對於流向公司稅率低於9%地區的權利金及利息課稅,並計劃從2024年起對流出的股息也徵稅。然而,目前還不清楚G7的協議何時生效,荷蘭仍有可能在2024年之前調整規定。

    圖表1:2020年OECD國家法定企業所得稅稅率

    (原子智庫-騰訊新聞提供)

    談判進行到哪一步了?

    G7協議為更廣泛的現有努力提供支持。OECD多年來一直在協調140個國家就制定跨境數字服務的徵稅規則和遏制稅基侵蝕(包括全球最低企業稅率),進行稅收談判。

    OECD和G20國家的目標是,在今年年中就這兩方面達成共識,但關於全球最低企業稅率的談判在技術上更簡單,爭議也更少。如果達成廣泛的共識,任何低稅率國家都很難試圖阻止協議的達成。

    OECD估計,如果在這兩方面達成協議,企業最終將在全球範圍內繳納500億至800億美元的額外稅款,而根據最低稅率繳納的稅款,料將佔其中的大部分。

    全球最低稅率將如何運作?

    全球最低稅率將適用於海外利潤。各國政府仍然可以制定他們想要的當地公司稅率,但如果公司在某個國家支付較低的稅率,其本國政府可以將其稅收「補足」到最低稅率,從而消除轉移利潤的優勢。

    OECD在今年5月說,各國政府廣泛同意最低稅率的基本設計,但不同意這一稅率數值。稅務專家說,這是最棘手的問題,儘管G7協議在15%以上水平上創造了強大的動力。

    其他尚待談判的項目包括:投資基金和房地產投資信託是否應包括在內,何時適用新稅率,以及確保它與美國的稅收改革兼容。

    下一步怎麼走?

    G20會議定於7月在威尼斯舉行,將見到G7協議是否得到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的廣泛支持。

    仍有許多問題需要解決——包括確定如何以及對哪些跨國公司徵稅的指標。G7公報對在此期間對不同司法管轄區的大型科技公司徵收數字服務稅的情況未作規定,美國希望在達成協議後立即取消這種稅。公報只說應該「適當協調新的國際稅收規則的應用和所有數字服務稅的取消」。

    任何最終協議,都可能對低稅率國家和避稅天堂產生重大影響。隨着跨國公司數十億美元投資的湧入,愛爾蘭的經濟已經蓬勃發展。都柏林一直在抵制歐盟協調其稅收規則的嘗試,不太可能輕易就接受一個更高的最低稅率。

    然而,低稅率國家的抵制不太可能是為了破壞整體談判,而更多的是為儘可能接近12.5%的最低稅率爭取支持,或者尋求某些豁免。

    本文由《香港01》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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