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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雨露萬字長文:工業革命、金融革命與系統性風險治理

    陳雨露萬字長文:工業革命、金融革命與系統性風險治理

    工業革命、金融革命與系統性風險治理

    摘要:本文以歷史上三次工業革命為切入點,探討工業革命、金融革命與系統性風險治理間的關係。在工業革命演進過程中,先進技術創新應用、經濟結構轉變和社會環境變遷,推動了金融業演進發展和升級;反過來,資本的快速積累和有效融通對科技進步轉化為工業革命不可或缺,以現代商業銀行、現代投資銀行和創業投資體系為特徵的三次金融革命分別是三次工業革命的重要推動力量。但如果制度規則建設和監管滯後,金融發展失序也會導致系統性風險逐步累積,引發金融危機,反過來催生重大金融體制或監管制度變革。當前第四次工業革命已拉開序幕,金融科技引領的金融業集成創新有望成為第四次金融革命的突出特徵。中國是全球金融科技發展領先的國家之一,應統籌發展與安全,在金融科技帶動下發揮好銀行體系、資本市場、創投體系和金融科技企業服務實體經濟創新發展的合力,同時做好風險防範,引導從業機構在服務實體經濟和遵從審慎監管的前提下守正創新,防止資本無序擴張,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一、引言

    縱觀人類歷史,三次工業大革命極大提高了生產力,也帶來了生產方式和社會關係的深刻變革。先進技術創新應用、經濟結構轉變和社會環境變遷,推動了金融業演進發展和升級;反過來,資本的快速積累和有效融通對科技進步轉化為工業革命不可或缺,金融革命成為工業革命的重要助力。以現代商業銀行為特徵的第一次金融革命為第一次工業大革命提供了大資金的支持,以現代投資銀行為特徵的第二次金融革命為第二次工業革命重構了資本基石,以創業投資體系為特徵的第三次金融革命為第三次工業革命締造了新的推動力量。在此過程中,金融業不斷通過吸納科技創新成果並推動自我革命提升內生活力和服務實體經濟的效率,極大地促進了經濟社會發展。但由於相關制度規則建設和監管滯後,也頻頻導致金融風險累積和集中暴露,在一些情況下甚至引發嚴重的金融危機,使本國甚至全球經濟遭受重創。金融風險和危機往往會催生重大金融體制或監管制度變革,令經濟金融重拾發展動力,為下一次工業革命和金融革命積蓄能量。

    當前,第四次工業革命賦予了金融業新的歷史使命,金融科技引領的金融業集成創新有望成為第四次金融革命的突出特徵。應汲取國際歷史經驗教訓,統籌發展與安全,在金融科技帶動下發揮好銀行體系、資本市場、創投體系和金融科技企業服務實體經濟創新發展的合力,同時做好風險防範,引導從業機構在服務實體經濟和遵從審慎監管的前提下守正創新,防止資本無序擴張,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二、第一次工業革命、現代商業銀行產生與中央銀行制度的建立

    第一次工業革命在十八世紀後期率先發生在英國,並在19世紀中葉達到頂峰,主要特徵是蒸汽機、機械紡織設備和焦爐冶鐵技術的發明和廣泛應用。第一次工業革命建立了以生產流程機械化和產業分工為主要特徵的現代化大生產和經濟增長模式,標誌着現代工業的興起和人類進入「機器時代」。

    新發明的問世離不開英國獨特的社會經濟環境。一是1688年「光榮革命」推翻了英國的封建統治,國家權力由君主逐漸轉至議會,英國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君主立憲制國家,為資本主義發展掃清了道路。二是圈地運動合法化掀起建立大農場的熱潮,農業生產率大幅提高,促進人口持續增長和城市化進程。大城市孕育了規模經濟,提高了經濟運行效率(Crafts and Venables}2003),十八世紀英國工資水平持續上漲,是歐洲工資水平最高的國家。三是豐富的煤炭資源為城市發展提供了廉價能源。18世紀初,倫敦的煤炭價格比巴黎低40%左右,18世紀末英國煤炭產量高於其他主要國家之和(羅伯特·艾倫,2012)。四是英國對外貿易規模不斷擴大,大大促進了資金流通和資本積累(布羅代爾,1993),國民財富尤其是商業財富快速增長。英國對外貿易額從1700年的5900萬美元增長至1789年的3. 4億美元(夏德炎,1991)18世紀初倫敦25%的勞動力受僱於貿易相關行業(羅伯特·艾倫,2012)。簡而言之,城市化水平提高、勞動力成本上升和能源價格低廉使各類可節約勞動力成本的新發明、新技術應運而生。同時,高工資也支持了教育發展和勞動培訓,為新技術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

    工商業發展推動銀行體系擴張,為第一次工業革命的全面興起提供了大資金的支持。英國經濟史學家阿什頓指出,工業革命「與人口增長相聯繫,與科學應用到工業中有關係,還與更加集中和廣泛地使用資本相關聯」。技術發明改變了生產要素配置比例,資本支出佔比大幅提高。以蒸汽機為例,一台瓦特改良蒸汽機成本在2000英鎊左右,相當於1770年英國男性年收入中位數的100倍(Brunt 2006)。十八世紀時,倫敦超越阿姆斯特丹和巴黎,成為歐洲金融業中心;英國已初步形成由英格蘭銀行、倫敦私人銀行1和倫敦以外的鄉村銀行構成的三級銀行網絡,倫敦的私人銀行代理鄉村銀行在倫敦的金融業務。隨着工商業和海外貿易擴展,大批實業家的資金收支、貿易商在鄉村銀行和倫敦私人銀行間的資產劃撥、收入上升帶來的政府稅收業務擴張推動銀行數量持續增加。倫敦私人銀行由1750年的30家增長至1770年的50家和1800年的80家(Lipson E. 1947);鄉村銀行從1793年的400家增長至1810年的超過700家(W.H.B.考特,1992)。

    銀行體系的蓬勃發展促進了英國統一信貸市場的形成,緩和了工業地區的資金短缺問題,降低了地區間利率差。一方面,銀行業發展提高了資金流動性。鄉村銀行與倫敦私人銀行間的業務往來把農業區的儲蓄吸收至倫敦,倫敦私人銀行作為中介,以透支和支票形式向外貸款賺取利潤。通過銀行網絡,大量資金從英國南部資金盈餘地區轉移至北方工業發達地區,在產業上從低經濟價值項目轉移至高經濟價值項目。另一方面,銀行密度提高使地區間利差和資金成本明顯下降。由於地區經濟結構差異,1771年一1820年期間,英國北部煤礦業發達的達勒姆郡平均年利率為18. 2%,而南部的多塞特郡年利率只有3. 8%,倫敦作為資金集散中心,平均年利率為4. 7 %。同期,鄉鎮銀行數量從不足30家激增至1809年的755家(金德爾伯格,1991)。隨着銀行數量增長和銀行密度上升,各地區與倫敦的利差顯著下降。

    工業革命和金融革命相互促進,推動英國經濟增長和國民財富積累,但由於風險管理制度尚不健全,銀行業快速信用擴張也為金融體系積累了大量風險。1760年至1860年,英國國民生產總值從9000萬英鎊增加到6. 5億英鎊,國民財富從16. 3億英鎊增加到46. 4億英鎊(王章輝,2013)。但由於貨幣總量缺乏調控和貨幣發行權分散1,以信貸體系為支柱的信用和生產反覆經歷繁榮與蕭條的交替。自1815年至1850年至少經歷了四次程度不等的危機(徐濱,2017),其中最為嚴重和最具代表性的是1825年金融危機。19世紀20年代前期,英國國內生產領域的快速擴張和對拉丁美洲的證券投資熱潮使英國經濟出現空前繁榮『全英銀行不節儉的金融行為」(蒂姆斯戴爾和霍特森,2017)導致信貸過度膨脹和小面額鈔票超發。1825年9月起,商品相對過剩和價格下跌導致數家大型企業倒閉,並對生產和金融體系造成重創,引起金融「恐慌」、銀行擠兑和風險傳染,第一次現代金融危機就此爆發。6家倫敦銀行、約60家地方銀行倒閉(Fetter 1967);英格蘭銀行的黃金儲備從當年3,4月份的1000萬英鎊降至12月的130萬英鎊以下。1825年12月下旬,英格蘭銀行在政府授意下,通過購買國庫券、對國庫券墊款等「一切可能的手段」向市場提供流動性(白芝浩,2010),危機逐步緩解。

    金融制度改革提升金融體系穩定性和抗風險能力,為銀行業現代化奠定基礎。1825年金融危機後,英國對金融體制進行了重大改革。一是英格蘭銀行逐漸從私人股份銀行向兼具中央銀行職能過渡。1826年《銀行法》授權英格蘭銀行設立分支機構,以更好管控紙幣流通,防止危機二次爆發;隨後的《1844年銀行特許法案》(又稱《皮爾條例》)賦予英格蘭銀行更大權力,規定英格蘭銀行發行的銀行券為全國唯一的法幣,其他銀行不得增發鈔票,並通過分設部門使英格蘭銀行的商業銀行業務與發行業務分開,為英格蘭銀行作為發行銀行的壟斷地位奠定了基礎。此外,1825年金融危機也使英格蘭銀行認識到,它在銀根嚴重短缺時期對支持金融體系負有一定責任(蒂姆斯戴爾和霍特森,2017),在危機中的救助措施也為其未來正式承擔最後貸款人職能積累了有益經驗;1870年後,英格蘭銀行公開承認其具有維護金融體系穩定的公共義務,英國金融業進入長達近百年的穩定期。二是打破了英格蘭銀行作為英格蘭唯一股份制銀行的壟斷機K1s26年銀行法》允許其他個人和團體設立股東人數不受限制的、「以吸收存款而不是發行銀行券為業務」(蒂姆斯戴爾和霍特森,2017)的股份銀行,英國銀行體制由私人合夥銀行向股份銀行轉變。1833年英國已有50家股份制銀行,1841年則達到118家(金德爾伯格,1991)。股份制銀行資本實力雄厚,更適合日益擴張的經濟活動,成為現代銀行業的發展方向。

    三、第二次工業革命、美國資本市場和投資銀行體系發展與金融監管架構的完善

    十九世紀七十年代,第二次工業革命在美國興起。電力的廣泛應用引發了「動力革命」和「通訊革命」;內燃機的應用和汽車、航空工業的發展,重塑了美國的工業體系,並促成了燃料化工、高分子合成等新興工業的蓬勃興起。第二次工業革命後,美國由「蒸汽時代」跨入「電氣時代,「石油時代」和「鋼鐵時代」。

    隨着經濟擴張和技術進步,大規模基礎設施建設及其融資需求刺激了美國資本市場和投資銀行業務的發展。1783年獨立戰爭結束後,為改善聯邦政府脆弱的財政狀況、償還戰爭中欠下的2700萬美元債務(約翰·戈登,2005),美國財政部以政府信用為擔保,統一發行新國債來償還各種舊債,美國證券市場開始活躍,大量經紀人湧入市場從事國債承銷。1811年紐約證券交易所的建立標誌嚴格意義上的美國資本市場真正形成。19世紀上半葉,巨大的鐵路融資需求使鐵路證券成為華爾街的主要投資品種之一,掛牌交易的鐵路證券從1835年的3隻增長到1850年的38隻。1861年至1865年南北戰爭時期,聯邦政府為軍費融資,推動證券市場空前發展。股票發行也迅速增加,鐵路股票在美國大量上市,1880年鐵路股票佔據美國股市總市值的60%以上(約翰·戈登,2005)。在此期間,誕生了一批兼營或專營投資銀行業務的金融機構。如1850年亨利·雷曼等兄弟三人建立了以棉花貿易為主業的「雷曼兄弟公司」,逐步開啟鐵路債券銷售等業務,並於1889年首次作為承銷商發行了國際蒸汽公司(Steam Pump Company)的股票。1869年,主要從事票據交易的高盛公司成立,隨後增加貸款、外匯兑換和股票包銷等業務。技術進步也促進了美國資本市場的發展。1850年電報的發明使得報價訊息幾秒鐘內就可以傳遞到各個角落,強化了紐約證券交易所對其他地域證券交易所的影響力。19世紀60年代中後期,大西洋海底電纜的投入使用(便利了美國市場和歐洲市場的訊息傳遞)和股票自動報價器的推出,促使資本市場交易量穩步增長。

    資本市場發展為美國第二次工業革命的科技成果向經濟增長轉換提供了催化劑,美國工業產值迅速擴張。一方面,資本市場為大規模工業發展提供了基礎設施建設等重大項目的資本支撐。美國工業的巨大規模經濟得益於高效的交通運輸系統,而資本市場為工業和基礎設施建設籌集了大規模資金。1825年,由證券發行為之籌資的伊利運河修建成功,直接造就了當時美國經濟的繁榮,也引發了人們對運河股票的狂熱追捧,啟動了華爾街歷史上第一輪大牛市。隨着資本市場規模的擴大,美國鐵路行業也得到了極大的發展。1865至1873年間,鐵路總長度增長一倍,鐵路投資增長兩倍(約翰·戈登,2005),鐵路行業的迅猛發展為鋼鐵、機車、銅線等重工業產品創造了巨大的市場。另一方面,通過資本市場進行的併購交易優化了產業和市場結構。1887至1904年,美國共發生了2943起併購交易,3000多家中小企業被兼併(祁斌,2010),工業與金融聯合形成了工業托拉斯,誕生了通用電氣、通用汽車、美孚石油、杜邦等世界級企業。這些併購改變了美國產業結構,產生了規模經濟效應,為美國跨國企業在全球的擴張奠定了基礎。1901年,投資銀行家摩根組織的辛迪加併購了鋼鐵大王卡內基的公司,先後吞併了50多家企業,創立了估值達14億美元1的美國鋼鐵公司,成為當時全球最大的跨國鋼鐵集團。資本市場發展促進了美國經濟的擴張,1859一1899年間,美國企業數目增加兩倍,投資總額增長近九倍,工業總產值增長了八倍。1860年美國工業產值佔世界工業總產值的比重約為17%這一比例在1890年上升到31%,超過英國近10個百分點(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1962)。

    美國資本市場的發展並不是一帆風順的,華爾街在發展的早期缺乏監管,投機盛行,股票操縱、內幕交易和欺詐行為嚴重,股市恐慌頻繁發生。華爾街早期僅由其自身建立規則、設計運作程序。一個沒有監管的自由市場在本質上是不穩定的,在壓力面前很容易崩潰。例如,19世紀中期,範德比爾特和德魯集團圍繞伊利鐵路控制權展開爭鬥,雙方通過自己豢養的法官隨意篡改股市規則來操縱股價,股票價格劇烈波動。在19世紀90年代之前,甚至沒有法律要求上市公司公布財務報告,只有少數內部人才知道公司的真實狀況,製造謠言操縱股價的現象比比皆是。20世紀早期,美國經濟在汽車工業帶動下繁榮發展,低利率環境進一步激發了投機活動,華爾街很多上市公司高度槓桿化,股指上漲顯著快於經濟增長。1929年10月24日,美國股市出現拋售,10月29日(黑色星期二),道瓊斯工業平均指數單日跌幅高達11. 7%,此後連續多日下跌。股市崩潰造成大量投資者破產,銀行面臨擠兑,工廠面臨倒閉和產出下滑,工人大批失業。美國經濟陷入長達四年之久的衰退期,引發了波及整個資本主義世界的「大蕭條」。

    「大蕭條」後,隨着金融市場監督管理架構逐步建立,美國資本市場進入規範和恢復期。一是出台多項證券業法規『大蕭條」結束後,美國在股票市場運行一百多年後出台了第一部全國性的證券業法規《1933年證券法》,規範證券發行人訊息披露,防止欺詐行為;《1934年證券交易法》進一步對證券操縱和欺詐進行了界定,規範證券交易行為。《1938年馬洛尼法》將場外交易納入監管範圍;《1939年信託契約法》《1940年投資公司法》《1940年投資顧問法》等相繼頒佈,基金、信託、投資公司等中介的證券買賣行為被嚴格監管,大大規範了證券交易行為。二是成立證券市場監管和自律機橡《1934年證券交易法》授權設立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負責監督證券市場和保障投資者利益。《1938年馬洛尼法》建立了全美證券交易商協會,改進行業自律。三是建立分業經營制度。《1933年通過骼拉斯一斯蒂格爾法案》,將商業銀行業務和投資銀行業務嚴格劃分開,銀行只能在儲蓄業務(商業銀行)或承銷投資業務(投資銀行)之中選擇其一,催生了現代投資銀行業。一系列改革措施對推動資本市場良好發展和恢復公眾信心發揮了重要作用。

    四、第三次工業革命、美國創業投資體系與網路泡沫治理

    第三次科技革命始於二十世紀下半葉,以原子能、電子計算機、空間技術和生物工程的發明和應用為主要標誌,涉及訊息技術、新能源技術、新材料技術、生物技術、空間技術和海洋技術等諸多領域。

    與第三次工業革命相伴相生的是以風險投資為核心的現代創業投資體系。這一體系萌芽於二十世紀四十年代中期。隨着美國推行羅斯福「新政」以及二戰結束,美國經濟進入調整和恢復時期。依靠各國軍事訂單建立起龐大軍火工業的美國迫切需要通過迅速發展中小企業來實現經濟結構向民用工業轉移,從而對創業投資資本產生了新的客觀需求。但當時的美國資本市場機構早期投資動機不足,中小企業和新興企業面臨融資困難,美國許多專家、學者提出建議或方案,呼籲政府重視新企業發展並實施直接幫助。聯邦儲備銀行波士頓分行前行長拉爾夫.弗蘭德斯和哈佛商學院教授喬治斯.德瑞斯則認為,建立一個私人機構以吸引機構投資者是一個可行方案,不僅可為新企業提供充足的資金支持,還可提供管理服務,更可培育早期投資群體。二人遂於1946年在高校林立的馬薩諸塞州設立美國研究與發展公司(AR&D) 。1957年,AR&D以股債結合方式為數字設備公司(DEC)提供約200萬美元融資(以不到7萬美元持股77 %,其餘為貸款),1966年DEC完成首次公開發行(IPO),成為AR&D第一筆成功的風險投資。

    七十年代中後期,美國創投行業進入高速發展階段。1974年頒佈的《僱員退體收入保護法案》和1979年放鬆謹慎人規則1等監管規則變化,使美國養老基金可投資於風險投資基金。八十年代風險投資基金行業資產管理規模飛速擴張,1982一1987年間,風險投資基金行業年融資額從1億美元迅速增長至45億美元,為美國第三次工業革命提供了重要支持。

    創業投資體系對科技創新企業的支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直接融資作用。1974年至2014年,全美約有1339家上市公司成立,其中556家獲得風險投資的支持,佔比為42 %。截至2014年末,獲得風投支持的上市公司總市值達4. 136萬億美元,佔在此期間上市的公司總市值的63 %;研發投入達1150億美元,佔全部上市公司研發投入的44% (OECD,2014)。創投體系的支持不僅僅直接作用於被投資企業,企業研發創新的正外部性亦促進了社會整體經濟活動。二是非金融支持,包括運營輔導、戰略指引、資源支持等。學術界普遍認為,風險投資具有篩選(Screening)與督導(Monitoring)兩大功能,其中篩選功能更多體現為機構挑選優秀公司的能力,督導功能則為投資機構對所投初創企業的非金融資源支持,這一功能會促進企業創新並提升投資項目成功退出的可能性(Bernstein et al. , 2016)。

    與之並行的是納斯達克(Nasdaq)股票交易市場的設立與發展。1971年,為使投資者可通過高速、透明的電腦系統進行股票交易,美國全國證券交易商協會(NASD)設立了世界上第一家電子股票交易市場納斯達克,此舉進一步拓寬了創投基金項目退出渠道。二十世紀80年代,在創投體系的助推下,一些科技公司在技術與商業上均取得成功,蘋果、微軟、亞馬遜、思科等科技公司在納斯達克上市直接推動了納斯達克市場蓬勃發展,加深了創投體系與產業革新的相互交融,為美國經濟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

    在相對寬鬆的監管環境下,資金不斷湧入創投體系,初創科技企業融資難度大大降低,但由於重發展輕風險管理,也導致美國在1995年至2001年間出現「非理性繁榮」及隨後的「網路泡沫」破裂。19%年12月5日,時任美聯儲主席格林斯潘曾發出警告,但直至2000年春季,美聯儲並未收緊貨幣政策。1997年,納斯達克進一步放寬了上市條件,增加對公司盈利能力要求的靈活性,採用綜合考慮公司規模、經營時間等因素的方式衡量公司增長潛力與上市可行性。這一修訂後,大量資金湧入納斯達克市場,網路相關企業股價快速上升,資本市場泡沫逐漸開始累積。1999年《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的頒佈,使美國金融體系重回混業經營模式。在新概念的拉動下,大量風險投資流向網路公司。1999年,美國457項IPO中295項與網路公司相關,2000年一季度網路公司IPO達91項(Gornall and Strebulaev,2015)。然而,許多獲得融資的「網路公司」甚至僅僅是將公司名稱變更為與網路相關的名字(如在公司名稱後加上「. eom」),而這一名稱變更行為卻會使公司估值應聲上漲(Ljungqvist and Wilhelm,2003)。事實上,這些公司在經歷野蠻滋長、股價騰飛、揮霍無度和黯然消退的過程後,在科技研發及創新領域並無太多建樹,也未對實體經濟發展產生顯著貢獻。由於當時納斯達克市場還處於發展的早期,在美國資本市場的份額並不算高,網路泡沫並未對美國經濟帶來太過嚴重的損害。但創投體系偏好過度冒險和不透明的問題越來越突出,美監管當局開始對有關規則進行調整,特別是2008年全球危機後出台的《多德一弗蘭克華爾街改革與消費者保護法案》,要求私募股權基金在美國證監會(SEC)登記,披露交易訊息,並接受定期檢查。同時,該法案的「沃爾克規則」嚴格限制銀行從事自營交易以及擁有對沖基金和私募股權基金的股份,防止金融機構過度冒險,威脅金融穩定。2011年,SEC又發布規則提出風險投資基金需滿足若干條件,對創投體系的監管進一步收緊。

    近年來,學界開始關心風險投資的投機性與順周期投資行為引發的風險(Howell etal., 2020)。儘管風險投資機構更着眼於所投項目增長前景而非短期盈利能力,但其投資決策與行為同時也存在着一定的順周期性。一方面,經濟平穩運行且資金充裕時,風險投資機構可能因失於審慎而存在投資過熱行為,從而引發資本市場泡沫累積,帶來潛在風險;另一方面,基於專利數據的最新實證研究結果表明,在經濟衰退期,關注早期階段創新創業的風險投資活動明顯減少,獲得投資的創新活動更缺乏原創性、通用性及與基礎科學的關聯度。可通過建立合理的激勵約束機制,使風險投資機構更好地發揮其篩選與督導功能,從而更加有效地支持科技創新,推動工業革命的進程。

    五、第四次工業革命與促進金融科技健康發展

    當前第四次工業革命已在全球範圍內拉開序幕。2013年9月30日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體學習時,總書記指出:「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正在孕育興起,一些重要科學問題和關鍵核心技術已經呈現出革命性突破的先兆。物質構造、意識本質、宇宙演化等基礎科學領域取得重大進展,訊息、生物、能源、材料和海洋、空間等應用科學領域不斷發展,帶動了關鍵技術交叉融合、群體躍進,變革突破的能量正在不斷積累。」

    世界主要國家均迅速反應,積極推動第四次工業革命在本國的發展。美國製訂了「先進製造業國家戰略計劃」,成立「智能製造領導聯盟」,提出「工業網路」「先進製造夥伴關係」戰略等。德國依靠其強大的製造業根基,部署實施「工業4. 0戰略」,以期主導未來工業革命的發展。日本推出「超級智能社會戰略」,大力推動其經濟的自動化、智能化,試圖在全球率先構築超級智能社會。印度提出「數字印度」和「印度製造」戰略,致力於充分利用人工智能、物聯網和區塊鏈等新技術,推動其向世界製造中心的轉變。

    第四次工業革命賦予了金融業新的歷史使命。金融科技引領的金融體系集成創新將成為第四次金融革命的突出特徵。金融體系能否完成支持第四次工業革命的歷史使命,金融變革怎樣支持實體經濟創新發展,金融監管如何與時俱進、把握好金融創新與金融安全的關係、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是需要解決的關鍵問題。應汲取國際歷史經驗教訓,兼顧發展與安全,在金融科技帶動下發揮好銀行體系、資本市場、創投體系和金融科技企業服務實體經濟創新發展的合力,同時做好風險防範,引導從業機構在服務實體經濟和遵從審慎監管的前提下守正創新,防止資本無序擴張。

    一方面,需要把握第四次金融革命機遇,加強問題導向,通過金融科技引領的集成創新,大力提升金融微觀決策的訊息對稱性和金融服務的便利性、可得性,提升資源配置效率,完善對創新型企業的融資支持和綜合金融服務體系。第四次工業革命存在交叉性、複合性創新等突出特徵,涉及不同領域和行業。因此,在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過程中,應挖掘金融服務與不同行業新興技術、商業模式的結合點,完善產業鏈創新鏈融資體系,加大對高端製造業、創新企業和引領性產業集群的支持力度。完善中國特色的科創金融體系,支持金融機構按科技創新生命周期規律,為科技創新企業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務,加快培育形成各具特色、充滿活力、市場化運作、專業化管理的創業投資機構體系。順應新興技術發展趨勢,支持金融科技規範發展,以重點突破帶動全局,探索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分佈式數據庫等新興技術在金融領域的安全應用,支持金融機構合理運用金融科技手段提升金融服務質量與效率。

    另一方面,需要建立與金融科技和金融創新動態平衡的金融監管體系。近些年,許多國家金融科技發展勢頭迅猛、大型科技公司向金融業擴張,在提高金融服務效率和信貸可獲得性的同時,也給金融穩定、金融監管和消費者保護帶來較大挑戰,國內外學者和機構對此已有諸多研究。例如,金融穩定論壇(FSB)在調查23個國家後指出(FSB,2020),大型金融科技公司進入金融領域可能存在五方面風險:一是存款競爭影響傳統金融機構穩健經營;二是可能導致更多消費者權益糾紛和客户數據濫用,消費者權益保護面臨新風險;三是大型科技公司業務壯大後可能會限制競爭,一旦倒閉或服務中斷,其複雜的業務網絡將對經濟產生嚴重負面衝擊;四是業務規模大、複雜程度高、可能在多國開展業務,提升監管難度;五是電信和網絡設施故障或引發運營風險並影響金融穩定,一些新技術的運用還可能給基礎設施運行帶來新風險。FSB建議在抓好常規監管的同時,堅持「相同風險、相同監管」原則,加強風險評估、數據安全管理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歐盟2020年9月發布的一攬子數字金融計劃,在支持數字金融和零售支付創新發展的同時,也特別提出建議為確保數字科技運營的穩健性立法,設置必要的保障手段和監督框架,降低潛在風險。

    中國是全球金融科技發展領先的國家之一,更需要處理好金融發展、金融穩定和金融安全的關係,既鼓勵創新、弘揚企業家精神,也要加強監管,依法將金融活動全面納入監管,有效防範風險,對同類業務、同類主體一視同仁。加強金融科技監管頂層設計和審慎監管,建立健全監管基本規則體系,針對網路金融的地域穿透性和業態穿透性,提升穿透式監管能力,探索運用訊息公開、產品公示、社會監督等柔性管理方式,努力打造包容審慎的金融科技創新的監管機制,引導從業機構在服務實體經濟和遵從審慎監管的前提下守正創新,在風險可控和範圍可控的前提下探索開展應用試點、產品測驗、技術驗證,給真正有社會經濟價值的創新留有合適的空間。增強金融風險技防能力,加強網絡安全風險管控和金融訊息保護,做好新技術金融應用風險防範,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同時,探索利用監管科技提升監測分析能力和監管有效性,為及時有效識別和化解金融風險提供支持。

    作者陳雨露為現任十三屆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

    本文由《香港01》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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