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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20稅改協議只是起點 成敗的關鍵在細節|巨子點評

    G20稅改協議只是起點 成敗的關鍵在細節|巨子點評

    繼七國集團(G7)達成設立全球最低稅率的協議後,全球稅制改革再次取得進展。7月10日,二十國集團(G20)財政部長和中央銀行行長在意大利北部城市威尼斯結束了為期兩天的會議,會上各國代表就更穩定、更公平的國際稅收框架達成了歷史性協議。

    根據二十國集團會後發布的公報,二十國集團支持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關於稅基侵蝕和利潤分享(BEPS)的包容性框架,並呼籲更多的國家加入該稅改框架。OECD的數據顯示,截至7月9日,已經有132個國家和地區加入「OECD/G20關於稅基侵蝕和利潤分享的包容性框架」(the OECD/G20 Inclusive Framework on BEPS),包括中國香港和中國澳門,但不包括中國台灣。

    獲二十國集團肯定後,全球稅制改革取得了巨大進展,可以說已經成為全球多邊合作的一項範例工程。在後疫情時代,大部分國家亟需改善財政情況,全球稅制改革的腳步必然不會停下。但是,G20達成的協議只是全球稅制改革的一個起點,距離終點,世界各國還有很多障礙需要跨越。

    圖為7月9日美國財政部長耶倫(Janet Yellen)在意大利威尼斯,準備出席G20會議。(Reuters)

    細節決定成敗

    目前,G20的財政部長和中央銀行行長們只是批准了關於跨國企業利潤再分配和全球最低有效企業稅率的「雙支柱」框架。該框架只提供了全球稅制改革的具體思路,利潤分配的一些細則以及全球最低有效企業稅率的最終確定方式還未公布。這些細節將決定全球稅制改革最終取得的成果。

    例如,支柱一由金額A(Amount A)、金額B(Amount B)和稅收確定性(Tax Certainty)三部分組成。其中金額A的內容最為重要,它主要求跨國企業(採掘業和金融服務業除外)即使不在市場國家設立分支機構,也要將自己的一部分利潤以金額A的形式分配給該市場國家。

    根據協議要求,全球營收超過200億歐元(在協議實施7年後,全球營收門檻經評估可降為100億歐元)的跨國企業應將稅前營業利潤率10%以上部分的利潤作為剩餘利潤,從中拿出20%至30%作為金額A分配給市場國家。

    為了公平,金額A條款中的規定,如果跨國公司披露了細分業務且該業務符合徵稅範圍規則,那麼就可以根據該業務收稅。例如,亞馬遜的稅前營業利潤率不足10%,但是其細分業務的稅前營業利潤率達到了10%以上,那麼亞馬遜就應該為該細分業務繳稅。

    然而,在這種情況下,跨國公司完全沒有動力繼續向市場披露其細分業務的財務情況。如果想要真正做到公平,那麼全球證券監管適用的會計規則和訊息披露規則需要修改,而對於不上市的跨國企業,各國稅收部門則需要向OECD公布其細分業務的相關財務情況。這無疑增加了大量的協調溝通成本。

    其實,相比細節相對清晰的金額A條款,金額B條款中的爭議更大。金額B條款旨在針對跨國企業在市場國家設立的銷售機構,通過「標準化」計算方式確定其利潤水平。由於各銷售機構的功能不同,這種一概而論「標準化」必然引發分歧。目前,金額B的具體確定方法還未給出,協議承諾在2022年底之前拿出解決方案。

    支柱二旨在通過設立全球最低有效企業稅率,減少稅基侵蝕。然而,協議只確定了全球最低有效企業稅率為15%,並沒有一個統一的計算標準。根據OECD提供的方案,包括中國在內的10個國家或地區的會計準則被納為「可接受準則」,這些會計準則之間的巨大差異可能為全球最低有效企業稅率的最終認定形成障礙。

    此外,美國2018年開始實施的全球無形資產低稅收入(GILTI)稅制與支柱二的原則一致。協議顯示,二者將共存於全球稅收體系中。但是,GILTI稅制與全球反稅基侵蝕規則的實施細節不盡相同,在兩者優先級無法確定的情況下,衝突必然會存在。

    包容性框架既要包容也要強制

    事實上,「OECD/G20關於稅基侵蝕和利潤分享的包容性框架」要到2023年才會開始實施,大部分規則細節將經歷漫長的談判過程,並於2022年年底推出。因此,各國政府需要繼續以包容的態度開展多邊合作。

    當然,只有包容是不夠的,該包容性框架的實施必須依賴於具有強制約束力的多邊機制。如果G20達成的協議沒有強制約束力,所謂的跨國企業利潤再分配和全球最低有效企業稅率只是一句空談。

    此前,國際上的稅收條約以雙邊條約為主,並不存在多邊協調機制。因此,建立強制約束力的多邊機制不僅是國際稅收制度改革的需要,也是全球治理的突破。OECD表示,已經有一大批國家承諾採用和實施具有約束力的強制性仲裁作為解決爭端的一種方式。此外,作為多邊文書談判的一部分,OECD將制定具有強制性約束力的仲裁條款,供願意簽署的國家使用。

    目前約有90個國家參與制訂該多邊條約。為制訂多邊條約而成立的特設小組由來自英國的邁克·威廉姆斯(Mike Williams)擔任主席、來自中國的廖體忠等人擔任副主席。OECD預計,該多邊條約將於2022年年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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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由《香港01》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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