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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最流氓的灰色職業,被人狂罵,卻年入千萬住豪宅

    中國最流氓的灰色職業,被人狂罵,卻年入千萬住豪宅

    假貨,人人避之不及;打假,人人拍手稱快。

    黑與白的界限,原本涇渭分明。但當「打假」上升為以牟利為主的「職業」後,一切開始變味、異化、失控。

    去年6月,杭州警方通報了一起藉由職業打假實施敲詐勒索的惡性犯罪案件。23名團伙成員頻繁活動於多家知名商超,以放置異物、抽走合格證、破壞生產日期等手段,進行密集索賠。

    無獨有偶。今年3月,山東省單縣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人韓某的「過期食品」維權電話,通過調取監控發現,韓某蓄意對商品進行了調換,更匪夷所思的是,在信息聯網中,韓某被發現參與多起相關案件,已是慣犯。

    利益驅動下,職業打假者的手段越來越偏激,通過虛假投訴、故意栽贓、惡意差評,來敲詐合法商家的做法屢見不鮮。

    潛移默化中,用來填補行政監管真空的民間打假,在某種程度上已變成了一門灰色生意,很多人甚至靠此過上了年入千萬住別墅的致富生活。

    曾經的替天行道,淪為非法斂財的遮羞布,為民請願的「屠龍英雄」,最終也變成了下一條惡龍。

    招徒授課攪渾市場 暴利程度超乎想象

    所謂的職業打假人,特指以打假為工作賺錢的人。事實上,這一職業已經在中國發展了20餘年,根基深厚。

    説到這裏,就不得不提及這個行業的開山鼻祖——王海。1994年,《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正式施行,明確了「退一賠一」的原則,次年,22歲的王海在北京隆福大廈買了兩副山寨索尼耳機,以身試法將商家告到了法庭,引發社會廣泛討論。

    敢於第一個吃螃蟹的王海,不僅成了首位中國保護消費基金會設立的「消費者打假獎」獲得者,還被媒體評為中國新聞人物。

    光環和掌聲接踵而來。1998年,王海在上海與克林頓夫婦對話,克林頓稱王海為「中國消費者的保護者」;1999年,王海受邀擔任央視經濟頻道「一周風雲」欄目的嘉賓主持。

    深諳借勢之道的王海很快開起了4家職業打假公司,業務包括「幫消費者維權、知假買假、替企業打假」三部分。

    市場流行的説法是,王海接一個「案子」的起步價是30萬,到2013年,王海本人在接受採訪時表示,自己資產已過千萬,間接證實了傳言。

    眼見王海發財,越來越多的職業打假人相繼湧現,職業打假開始和網絡灰產攪合在一起,形成巨大的利益羣體。

    諷刺的是,職業打假人也分三六九等。一類是以王海為首的正規軍,這類人通常會組成專業打假團隊或公司,主要盯着大企業或大V的動作,因為可撈的油水更足。

    第二類是人數佔比更多的散兵遊勇,潛伏在各大社交平台裏,專靠碰瓷電商賣家來營生,在QQ羣搜索「打假」,能出來上千個羣,成員少則幾百人,多則2000人。

    既然做起生意,必然也要形成可持續的商業模式。師徒制是這個行業裏心照不宣的「規矩」,還衍生出了一套「課程體系」。

    課件裏詳細整理了廣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食品安全法、產品質量法、化妝品標籤管理辦法等條款的一切「漏洞」,且不定期更新。

    這類培訓的收費並不低,價格從488~1888元不等,如果不接受培訓,就沒法玩得開。比如,在職業打假人圈子裏,有一套固定的黑話:「上車」的意思是別人帶着你一起打假;「車票」是跟着別人上車,要給別人錢作為好處;「先車後票」則是得了賠償再給好處;「翻車」是指索賠失敗。

    拜師的另一個好處是能夠得到信息源,師傅會將有問題的商品鏈接與之共享。打假羣內,師傅每天都會發布類似這樣的消息:

    「來兩個賠償,可下車600/800,車費50,自備本金9.5,小成本,高回報,百分百下車,不下車退車費和本金,最後下車分我兩百。」

    羣成員紛紛響應,如禿鷲分食般共同參與這場打假。在付諸行動前,師傅還會叮囑打假流程:一定先跟賣家聊天套話,等到賣家踩坑之後,再將法律知識告訴商家,以及商家所要承擔的嚴重後果,氣氛劍撥弩張之時,直截了當地提出賠償要求。

    當羣成員有了「成功案例」之後,就可以自立門户吸引下一茬新人。為了彰顯經驗,招新的師傅會在羣裏發送徒弟們的收入截圖,多數人的月收入都在萬元以上。

    既吸血商家,又收課程費和分成費,「空手套白狼」的暴利程度可想而知。況且,以前上門打假還有人身風險,而現在,只要坐在電腦前,到各大電商平台盡情索賠就行了,簡直是一本萬利,財源滾滾。

    説到底,打假不是目的,賺錢才是真理。

    流氓手段環環相扣 無辜商家關店倒閉

    利益驅動下,職業打假者聚焦的問題,早已和公眾的訴求南轅北轍,逐漸演化為毒化營商環境的污染源。

    據公開報道,有媒體從裁判文書網14338篇涉及「職業打假人」的文書中,根據裁判日起選取了2019年至2021年間100份裁判文書,梳理了各地法院針對「職業打假人」的判決結果。

    其中66份駁回了「職業打假人」的訴訟請求,還有2份裁判文書中,涉案「職業打假人」因敲詐勒索被判刑。

    很多商家眼裏,所謂的「職業打假人」,就是場噩夢。在一些論壇和網站上,能看到不少「血淚事例」。

    深圳的姚先生經營一家網店,主營傢俱銷售。其中銷量最高的一款橡木桌子,由於在產品描述中,稱其為「選用20年橡木精心打造」,被善於鑽營的職業打假人找到了下手之機。

    職業打假人要求姚先生證明這棵橡樹如何擁有20年曆史,猝不及防的姚先生傻了眼,拿不出證據的情況下,職業打假人要挾將通過工商投訴其涉嫌虛假宣傳,除非出3萬元私了。

    不堪重負下,姚先生選擇賠錢了事,沒想到後面等來的,卻是更大的厄運。姚先生上了打假人的內部名單,每天都有各色各樣的打假人前來索賠,姚先生最終只得忍痛關店止損。

    比起姚先生的經歷,雲南的張小姐也是有苦難言。去年4月,張小姐被職業打假人告知,自己的店鋪名稱已被別人註冊商標,要求停止使用並賠償相關費用。

    但張小姐的店鋪已經開設多年,每年成交額達千萬流水,如果現在改名,原先的品牌積累將付之一炬。

    走投無路的張小姐只得答應賠錢,但經過這次風波,張小姐的網店人氣流量一落千丈,再難回到巔峯狀態。

    然而,張小姐的經歷還不是最慘的。兩年前,山西的戴先生和老鄉一起,在網上賣起了農副產品。

    為經營好這家店,戴先生還背了銀行貸款,誰料到店鋪剛有起色,就被職業打假人盯上了。早有預謀的打假人先是將戴先生店鋪的產品全部買了一遍,隨後以「三無產品」為由要求十倍賠償,總計10萬元。

    彼時戴先生的店鋪月收入才2000元出頭,無論戴先生如何哀求,對方堅決不願讓步,戴先生不得不四處借錢消災,身心俱疲。

    還有商家形容職業打假人們如「蝗蟲過境」,底層的職業打假人因為購買金額小,賠償金額上不去,轉而要求「退款不退貨」,至於吞下的這些貨,既可自用,也可掛到閒魚轉手,將白嫖進行到底。

    即使初期與商家協商不順,職業打假人的後招有的是。畢竟,相較於商家,職業打假人的維權成本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打假人只需用訂單號聯繫平台客服,就能拿到賣家的實名個人信息,即便告到工商部門、法院後,大多數縣、鎮法院的受理費也僅需10元~50元不等,如果勝訴,這些費用最後都由商家來承擔。

    如果遇上不願妥協應訴的商家,職業打假人就會耍起「無賴」嘴臉。商家來了法院,打假人就撤訴,過兩天又起訴,反覆磋磨下,折騰不起的商家只能息事寧人。

    更無下限的是,不少職業打假人,除了自己擼錢擼貨,還會找商家進行「深度溝通」。只要商家願意每年上繳「保護費」,就指導他們如何防禦打假,免去後顧之憂。

    表面上打的是假,實則玩的是詐騙套路,這種賺錢思維,稱得上是「一箭三雕」。

    以上種種,已不足以用「道德淪喪」來形容,而是純粹的惡。

    國家重拳出擊嚴打 職業打假窮途末路

    不在沉默中爆發,就在沉默中消亡。

    忍無可忍,無需再忍。2016年,北京的上百名商户圍堵職業打假人,羣情激奮下,職業打假人的車輛被砸。

    此外,商家們還組織成立了「反惡聯盟」網站,包括各類打假師、差評師、敲詐師等,目前共收錄有166萬「惡人」。

    同年,國家工商總局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明確將職業打假人排除在「消費者」之外。

    有了政策支持,各大電商平台也開始積極行動。一經發現惡意敲詐勒索的職業打假人賬號,便會對其做出限制登陸、封禁異常賬號等處罰措施。

    到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首次表態:考慮在除購買食品、藥品之外的情形,逐步限制職業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為,如果打假者利用經營者不懂法律條款、規章制度去「打假」,是明確的犯罪。

    最高院認為,知假買假已經形成了商業化趨勢,出現越來越多的職業打假人、打假公司(集團),利用懲罰性賠償滿足自身貪慾,最高院對這種行為不再支持。

    曾引發廣泛關注的「職業打假人買海蔘後索賠百萬案」就是典型案例。6年前,某職業打假人花10萬餘元購買了86盒人蔘,以未標生產日期等理由發起索賠100餘萬元。

    本以為穩操勝券,但因無法證明產品有質量問題,2020年10月,法院撤銷二審判決,維持一審判決,駁回賠償訴求。

    畸形的「價值觀」下,職業打假人產生的負面影響早已超過正面作用,且嚴重佔用司法、執法資源。

    在近年來地方法院受理的消費維權案例中,由職業打假人提起的訴訟超過50%。隨之而來的還有一連串漫長的行政複議申請,打假人稍不滿意,還會到紀檢部門投訴辦案人員,使得真正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護力量不足。

    嚴打政策下,熱鬧的打假羣裏漸漸冷寂下來,每天都有人宣佈金盆洗手,也有不甘退出者,研究起了新對策。

    微妙的是,「職業打假第一人」王海對此的回應,卻頗為不忿:「打假人知假買假來獲利,我覺得是正當的,因為這些獲利合理合法,對於經營者製假、售假也有震懾作用。如果打假羣傳授打假方法,我覺得這種羣應該鼓勵。」

    這個話裏話外,難道不是「強盜邏輯」:雖然我得到了你的錢,又要了你的貨,還帶別人搶了你的錢,但你還得感激我。

    也是,從把「打假」變成「假打」的那刻起,就只剩下赤裸裸的錢財交易了,又何談正義和道德呢?

    不過拉大旗作虎皮罷了。

    本文由《香港01》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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