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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PAC,是給資本市場多一個選擇

    SPAC,是給資本市場多一個選擇

    近兩年SPAC(特殊目的收購公司)上市制度熱潮席捲美國,不少SPAC在合併前股價已率先升空,市場無限憧憬下,愈來愈多SPAC應運而生。香港亦在今年9月推出SPAC諮詢文件,冀趕上SPAC快車,諮詢期至今年10月底。

    對於香港特色的SPAC,市場反應兩極,有金融界人士認為港版SPAC條件太嚴謹,吸引力欠奉。

    以香港為基地的Argyle Street Management Limited(ASM)去年亦趕上SPAC快車,在美國成立SPAC,併購東南亞有潛力的對象。該公司項目負責人之一、ASM執行董事黃科凱(WONG Kurkye)則對於香港推出SPAC大表歡迎,「SPAC是給市場多一個選擇,不做就少一個產品,少一份競爭力。」

    SPAC熱潮,亞洲之中,就數新加坡「反應」最迅速,今年9月正式通過SPAC上市。香港亦不甘落後,9月17日推出了SPAC諮詢文件,正式打開香港SPAC之門。

    財庫局長許正宇,於月中(10月17日)在電台節目上稱,港交所提出設立SPAC(特殊目的收購公司)上市制度,目的是為了吸納優質的SPAC來港上市。他強調SPAC會以質量先行,故此現階段並不開放予散户參與,以保護投資者。

    的確,充滿香港特色的SPAC,可謂「穩字當頭」, 例如僅限專業投資者參與認購及買賣、發起人需持有第6類(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及第9類(提供資產管理)牌照,而且設有最低首次公開發售集資額10億元的要求,甚至在行使贖回權利都有「自己一套」(見表一)。相比之下,美國與新加坡的上市條件較為寬鬆。

    (SEC、新交所及港交所文件)

    無須自有資金上市,吸引高增長行業

    由於SPAC本身只是淡倉支票公司,並無任何實際業務,投資者是押注公司投資團隊眼光,冀找到「寶藏」。為了減低散户風險,港交所因而設下多重條件。其中,最低集資額10億元要求,意味SPAC上市前期最低市值高達40億元,備受市場爭論。皆因有能力達到此市值,已經可以滿足主板上市要求。為何一間有規模的公司還會選擇SPAC上市?

    ASM執行董事黃科凱表示,就算香港特色SPAC門檻較美國高,但仍有一定吸引力,雖然兩者最終目的都是上市,但過程卻全然不同。兩者最大的分別在於IPO是公司本身有意上市,以自有資金找保薦人進行一連串上市程序。但SPAC卻是主動「找上門」,由SPAC發起人尋找資金進行上市程序。

    「經SPAC上市和傳統IPO上市的另一個分別在於定價,IPO上市的定價一般是在路演時, 看市場反應才能確認。但SPAC的上市定價是則是由SPAC發起人及目標公司共同決定的。」換言之,目標公司不用花費鉅額去聘請專業團隊去做上市前的市場諮詢,這些成本由SPAC 發起人承擔。再加上經由SPAC上市定價有確定性,對目標公司來講,是另一誘因通過與SPAC合併方式上市。

    贊成合併的股東不能行使贖回權「要命」

    但今次諮詢文件中,當局有一項建議是隻有反對合並的股東才有贖回權,意即贊成交易的股東無法行使贖回權。美國由2015年開始,不論贊成或反對均可行使贖回權;新交所最終出台方案亦跟隨美國的做法。

    黃科凱認為這項建議最「要命」,「如果股東覺得個刁估值合理,只是自己不鐘意這間公司或行業,就會出現贊成合併但行使贖回權的情況。例如發起人找了一間具潛力的礦業公司,但股東可能要兼顧ESG,股東都會贖回。」股東投票時的市場情緒亦直接影響投票結果,不一定純粹是估值問題。你合併一間公司沒問題,但股東可能覺得市場有其他更好選擇呢?」

    他直言,這項建議對於SPAC發起人很不利,因SPAC生命周期只有兩年,「找目標、談估值、做盡職審查,等待目標公司完成符合上市規定的審計等,已經要花了數個月時間,還要找PIPE(PrivateInvestment in Public Equity)投資者,然後再提交聯交審批,組織股東大會等,到投票的時候,這個SPAC可能得返幾個月命。SPAC發起人前期成本出哂,但是不要獲得股東同意合併的不確定性這樣大,好多人為了贖回而反對,基本上就玩完,白做還要虧損錢,誰還會去做?」在他而言,聯交所其它條件都有其合理性,但此項則有點太嚴。

    黃科凱認為美國資本市場夠深,目標公司可享較高估值,故最具吸引力。

    新加坡目標東南亞為主,香港專攻內地市場

    縱觀三地的上市要求,美國紐交所及納斯逹克都只是要求最少5,000萬美元、1億美元集資(約摺合3.88億及7.76億港元),新交所要求1.5億新加坡元(摺合約8.64億港元)。美國及新加坡所要求的公司市值較香港SPAC為低,目標公司會否選擇赴港上市?

    相比之下,黃科凱認為美國仍是最有吸引力的上市地點,「始終美國資本市場夠深,加上估值較高,所以美國一定是目標公司的首選。」至於新加坡與香港,則有各自的定位。「新加坡同香港不是直接競爭,東南亞公司傾向到新加坡上市。」他舉例,如印度尼西亞公司力寶(Lippo)旗下的OUE Lippo Health Care,以及另一間印度尼西亞綜合企業金光集團(Sinar Mas Group)旗下的Golden Energy andResources、Sinar Mas Land Ltd亦有在新加坡上市。東南亞最大的釀酒商之一「泰國釀酒」,則是新加坡今年最大的IPO。

    反觀到香港上市的東南亞公司寥寥無幾,但卻受到內地公司的青睞,料兩地SPAC的命運與IPO情況也雷同。不過,雖然目標公司對赴港以SPAC形式上市有一定需求,但黃科凱認為短期內發展不會與美國一樣快,「美國有SPAC好多年,好多基金都有投資開SPAC,還有好多專做SPAC的advisor及banker,但香港不是好多人做這樣東西。」

    本文由《香港01》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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