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局裁定非本地電視持牌機構鳳凰衛視在未經當局批准下,由2018年7月18日至今年3月24日,及由2018年8月22日至今年3月24日期,改動其股權結構,因而違返其非本地電視牌照條件第10.1條規定。
經考慮上述個案情況及違規性質﹑持續時間及嚴重程度後,通訊局決定向鳳凰衛視發出勸喻,敦促對方嚴格遵守相關牌照條件。
本文由《香港01》提供
於本流動應用程式(App)或服務內所刊的專欄、股評人、分析師之文章、評論、或分析,相關內容屬該作者的個人意見,並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