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子 ICON - 財經股票資訊及專家分析
快訊
資訊
    虛擬市場
    專家

    快訊

    資訊

    阿里巴巴被調查 我的地盤我做主時代恐終結│企業熱評

    阿里巴巴被調查 我的地盤我做主時代恐終結│企業熱評

    我的地盤我做主!

    這句在中國耳熟能詳的廣吿語,恰恰是過去十年,中國互聯網巨頭的真實寫照。

    這樣的時代,未來或許將會被中國強勢的反壟斷之手所終結。

    阿里巴巴涉嫌壟斷被立案調查

    12月24日上午,中國官媒新華社官方微博「新華視點」發佈了一則短消息:近日,市場監管總局根據舉報,依法對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實施「二選一」等涉嫌壟斷行為立案調查。

    消息一經發布,一石激起千層浪。

    就在該消息發佈的兩天前,中國市場監管總局才聯合商務部召開了規範社區團購秩序行政指導會,強調互聯網平台企業不得利用數據優勢「殺熟」,不得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排除、限制競爭,不得利用技術手段損害競爭秩序,妨礙其他市場主體正常經營。

    這是近期中國針對互聯網平台反壟斷組合拳的一部分,也是中國市場監管總局面對強勢的互聯網平台,再出大招。

    中國互聯網的反壟斷大戲,從這個冬天正式拉開序幕。

    平台副作用凸顯

    一般認為,中國的《反壟斷法》雖有十二年的歷史,互聯網行業卻總被「槍口抬高一釐米」。

    中國《反壟斷法》過去對於互聯網巨頭總是網開一面。(新華社)

    以併購為例,中國互聯網平台的各種商業併購非常頻繁,諸如滴滴快的合併、58 趕集合並、美團點評合併、阿里收購優酷土豆、攜程和去哪兒合併,虎牙鬥魚合併,百度收購 YY 等大手筆交易,比比皆是。

    但是,併購帶來的創新消亡和行業獨佔等影響,則沒有得到必要的防範。

    今天,中國近10億網民的「吃穿住行用」,消費習慣、財務狀況等大數據盡為巨頭所掌控,以至於有尾大不掉之勢。

    當然,這也不只是中國一個國家的問題,放眼全球,美國四大互聯網巨頭「FAAG」(臉書、亞馬遜、蘋果、谷歌),同樣是依靠頻繁併購來保持行業領導地位,甚至直接排擠競爭對手。

    比如,2014年蘋果公司30億美元收購Beats耳機後,蘋果就順勢進入耳機市場,並迅速成為真無線耳機市場的霸主,後來蘋果更是把所有非自家品牌耳機「趕出」了直營店。

    在中國互聯網市場,這種依託併購和強強聯合來壟斷市場的行為,也是屢見不鮮,實體經濟也抱怨連連。

    比如,至今還被出租車行業耿耿於懷的「滴滴與優步(Uber)中國併購案」,讓滴滴掌控了八成以上的網約車市場。

    這種平台併購往往是由資本來推動,而這些資本又跟互聯網巨頭有千絲萬縷的聯繫,併購完成後,除了寄望資本市場的高估值之外,可以通過平台的擴張來有效打擊競爭對手。

    當平台過大過強後,抑制創新、暗藏系統性風險的副作用已不斷顯現。

    從電商平台的「二選一」,讓供應商被迫選邊站;到機票、團購領域的大數據殺熟,讓老實的消費者付出更高的成本;再到頻繁利用價格戰做低價傾銷,短時間佔據巨大市場份額,卻因資金鍊斷裂引發社會問題;最後就是揮動支票簿,買下對自身業務有威脅的一大批創新公司。

    打得贏你,就打死你;打不贏你,就收購你。巨頭們的競爭邏輯簡單粗暴,卻屢試不爽。

    最大短板暴露

    頻繁的併購,並不能解決中國互聯網的最大短板:缺乏硬科技與核心技術,主要靠平台商業模式的創新。

    對比中美互聯網企業,中國公司高度依賴於人口紅利和國內市場,尤其跟全球性擴張的「FAAG」相比,這些弱點被充分暴露,基礎技術、原創科技的差距就更大。

    從全球科技創新的邏輯來看,巨頭型的公司,越來越偏向於基礎科學,而應用層面的創新,主要靠中小微企業。

    但是,中國的中小微企業,從進入平台的第一天起,面臨的就是選邊站和並不公平的競爭,甚至於平台本身赤裸裸的抄襲。

    過去,巨頭們基於壟斷地位的諸多競爭手段,早已成為巨頭們跑馬圈地的「大殺器」,媒體雖偶有非議,但終歸「雷聲大雨點小」,地方政府出於GDP增長和政績的需要,也往往是投鼠忌器,最多苛責幾句,然後也就輕輕放下。

    發展持續性堪憂

    簡言之,對於擁有資本、技術、人才、用戶優勢的中國互聯網巨頭們來說,過去的十年堪稱是「野蠻生長的黃金時代」。把市場競爭的馬太效應演繹到了極致,大者恒大、強者恒強。

    正如清華大學鞠建東教授所言:如果政府不干預,那麼數字經濟的基準形式是什麼呢?不是完全競爭,而是壟斷。因為規模報酬遞增,企業的規模越大,流量越大,平均成本就越低。

    沒有監管的互聯網就意味着壟斷,這句話雖然有些極端,卻也不無道理。

    但是,在中國互聯網紅利、人口紅利越來越少的今天,這種發展模式能持續嗎?

    從這個角度來看,政府出手,只是時間問題,不只是中國政府,歐盟、美國政府也如出一轍,在過去一年均加大了反壟斷力度,而平台壟斷帶來的多方怨言,也讓這場全球性的互聯網反壟斷行動有了正當性。

    反壟斷有迹可循

    12月18日,在中國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的官方新聞稿中,「堅決反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赫然在目,並將反壟斷上升到「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政治高度。

    換言之,互聯網過去那種依賴跑馬圈地、「我的地盤我做主」的平台發展模式,引起各種負面的「溢出效應」,動輒利用市場優勢地位排擠打擊競爭對手的行徑,引起高層的高度警覺。

    這樣的態度,其實有迹可循。

    11月10日,中國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頒佈了《關於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恰逢中國電商一年一度的「雙11」大促的前一天,就已經意有所指。

    11月10日,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就平台反壟斷公開徵求意見。(市場總局官網)

    相比往年「雙11」期間監管部門多是關注消費者權益保護、打擊假冒偽劣、價格欺詐等行為。此時公布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本身就有三個第一。

    一是「雙11」活動十一年來監管首次涉及到反壟斷;二是中國《反壟斷法》發佈十二年來,首次對電商平台納入反壟斷監管;三是原屬中國商務部的反壟斷職能在2018年轉移到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後,對互聯網平台反壟斷上首次放出大招。

    12月14日,市場監管總局又對阿里巴巴、騰訊兩大巨頭的收購案分別處以頂格罰款,這兩件收購案都是陳年舊事,且早已是既成事實,這種事後追罰,更多的是一種「警示」的寓意。

    12月22日,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商務部召開了規範社區團購秩序行政指導會,要求互聯網平台企業嚴格遵守「九不得」。

    中國監管部門過去一個多月裏打出的這一系列組合拳,除了意有所指、隔山打牛,其中也有給今年火爆的社區團購降温的意圖。

    修法提上議事議程

    據路透社12月22日報道,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表示,修改《反壟斷法》將是明年預安排的重點立法工作,並將加強新技術新領域涉及的法律問題的研究工作。

    中國全國人大的這個表態,也讓反壟斷的執法部門有了一把「尚方寶劍」,未來針對新經濟領域的平台壟斷問題,可以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

    有監管總好過沒有監管,參考過去十二年《反壟斷法》對於互聯網平台的無所作為,至少在2020年的最後兩個月,這一情況出現了逆轉。

    中國連續祭出《反壟斷法》,不只是抑制巨頭們的「野蠻生長」模式,更多的是讓互聯網發展模式,從過去的「跑馬圈地」,迴歸到支持實體經濟、促進科技創新、掌握核心科技的正途上。

    放在全球互聯網反壟斷的大浪潮中,偏安中國、坐擁壟斷紅利的「BAT」(百度、阿里巴巴、騰訊)等巨頭們,成為反壟斷的目標,並不令人意外。

    甚至可以說,相比歐美,當下放出的反壟斷的大招,來的稍晚了一些,很多平台的併購案已是既成事實。

    當下,互聯網平台早已滲透到中國經濟的方方面面,關係到人們的「衣食住行用」,又涉及到大量人群的就業,可謂牽一髮而動全身。

    未來,中國互聯網反壟斷如何把握火候,能否破除「一刀切」做法,如何改變平台「我的地盤我做主」的既有思維及運營模式,如何在不破壞市場主體作用的情況下,保障市場競爭的公平有效,如何去面對地方政府的保護主義。

    顯然,對於反壟斷執法部門來說,未來也依然充滿挑戰和變數。

    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09988.HK)

    阿里健康信息技術有限公司(00241.HK)

    阿里巴巴影業集團有限公司(01060.HK)

    Alibaba Group Holding(BABA.US)

    延伸閱讀:

    本文由《香港01》提供

    於本流動應用程式(App)或服務內所刊的專欄、股評人、分析師之文章、評論、或分析,相關內容屬該作者的個人意見,並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