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子 ICON - 財經股票資訊及專家分析
快訊
資訊
    虛擬市場
    專家

    快訊

    資訊

    三家上市公司財務造假被中國證監會通報

    三家上市公司財務造假被中國證監會通報

    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是證券市場的「毒瘤」,嚴重破壞市場運行基礎,侵害投資者利益,始終是中國監管層的執法重點。新證券法實施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會)7月23日通報了首批適用新證券法的財務造假案件處罰情況,涉及上市公司宜華生活、廣東榕泰、中潛股份。

    宜華生活多年連續實施重大財務造假,2016年至2019年4年虛增利潤分別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88.24%、98.67%、192.78%和99.37%(按利潤總額絕對值計算)。該案已進入告知程序,系目前擬對上市公司信披違法罰款額最高的案件。告知書認定在2016至2019年4年間,公司通過虛構銷售業務、虛增銷售額等方式虛增利潤27億餘元(人民幣,下同);通過偽造銀行單據、不記賬或虛假記賬等方式虛增銀行資金86億餘元;未按規定披露與關聯方資金往來320億餘元。我會擬對該案違法主體合計罰款3,980萬元,對宜華生活處以600萬元罰款,對實際控制人兼董事長罰款930萬元並採取終身市場禁入,對主要責任人員處以250萬至450萬元不等的罰款並採取最高10年證券市場禁入。

    廣東榕泰2018年至2019年期間,通過虛構銷售回款、虛構保理業務方式虛增利潤5,500萬餘元。相關報告未按規定披露關聯關係、日常經營性關聯交易。廣東榕泰的訊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我會已經依法對廣東榕泰及相關人員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決定對本案違法主體罰款合計1,450萬元,對廣東榕泰處以300萬元罰款,對實際控制人罰款330萬元,對其他責任人員處以20萬至160萬元不等的罰款。

    中潛股份2019年虛增營業收入3,720萬餘元,虛增營業成本1,150萬餘元,導致虛增營業利潤2,570萬餘元,佔當期利潤總額的62.08%。同時,中潛股份存在2019年年度報告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2020年披露的相關公告存在誤導性陳述情況。該案已進入告知程序,我會擬對本案違法主體罰款合計1,540萬元,對中潛股份處以350萬元罰款,對2名主要責任人員各處以200萬元罰款。

    證監會處罰委辦公室副主任董文媛表示,宜華生活、廣東榕泰、中潛股份三宗典型案件呈現出長期系統性財務造假,涉案金額巨大,持續時間長,最長跨度4年;實際控制人核心決策、組織實施,主觀惡性明顯;造假手段複雜隱蔽,形式不斷翻新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等特徵。

    廣東榕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600589.SH)

    中潛股份有限公司(300526.SZ)

    宜華健康醫療股份有限公司(000150.SZ)

    本文由《香港01》提供

    於本流動應用程式(App)或服務內所刊的專欄、股評人、分析師之文章、評論、或分析,相關內容屬該作者的個人意見,並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