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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金融反腐大風暴 一年落馬70餘人

    中國金融反腐大風暴 一年落馬70餘人

    2021年,隨着反腐行動的不斷推進,金融系統內的許多幹部紛紛落馬。

    據不完全統計,年內在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公布的金融領域涉嫌重大違規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被「雙開」的人員近70人,中管幹部2人。

    12月8日,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黨委委員、董事陳耀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

    陳耀明投案不久,網絡上便曝出,稱其在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任職期間,私自印刷同號鈔票2萬億。

    謠言的傳播速度太快,讓很多不明就裏的群眾信以為真。最後,中國人民銀行不得不親自下場闢謠,並聲稱將追究造謠者相關法律責任。

    其實有的時候,也不能怪群眾太傻太天真。因為一些人的貪腐程度,確實超出了一般人想象的極限。

    1、大老虎接連被抓,老鼠窩遭到毀滅

    中國華融集團原黨委書記及董事長賴小民,就是鉅貪之一。

    2021年1月5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貪污罪和重婚罪,判處賴小民死刑。

    根據法院通報,在華融任職期間,賴小民貪污受賄共計17.88億元人民幣,其名下擁有100多套房產,包養了100多個情婦。

    賴小民曾經執掌的華融集團,是一家大型國有資產管理公司,由財政部直接控股,屬於中國企業500強。其今年8月發布的財報顯示,華融集團2020年全年淨虧損人民幣1029億元。而華融目前的港股市值,也才不到400億元。

    就在賴小民被判處死刑兩天後,另一位金融系統高官,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鬍懷邦因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公告顯示,胡懷邦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8552萬餘元。

    而在胡懷邦被判無期之後,另一位國開行幹部也於今年被查。

    9月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發布消息,稱國家開發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何興祥涉嫌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何興祥也因此成為今年金融系統僅有的兩位被調查的中管幹部之一。

    根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今年金融系統被調查被雙開的高級幹部共68人。其中中管幹部2人,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國企和金融單位幹部55人,省管幹部11人。

    獨行的大老虎為害一方,聚集在一起的老鼠們,也有着相當大的破壞力。

    今年12月18日,雲南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稱包括雲南昭通昭陽農商行原行長趙光、原董事長楊舜,寧洱縣農信社原信貸部經理徐偉,元江縣農信社澧江信用社主任薛承偉在內的四人接受調查。

    而就在此前的12月9日,雲南省紀委監委網站顯示,雲南華寧農商行行長李江民,元江縣農信社原黨委書記施朝明、沈洪平,景谷縣農信社黨委書記楊發科,寧洱縣農信社原黨群部副經理鄒蕾共五人接受調查。

    從針對雲南農信系統的反腐行動可以看出,國家面對「塌方式」的腐敗窩案,面對蛇鼠一窩的勾結,不僅不會手軟,反而會愈加重拳出擊。

    2、退休者難逃法網,監管者監守自盜

    國家對於貪腐分子重拳十足,即使已經退休也難逃懲戒。

    今年,退休便是「安全港」的幻想多次被打破,被雙開和被調查的官員中,數十位都已經退休,但仍難逃制裁。

    有的人,本應退休卻遲遲不肯離位。12月7日,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做出判決,銀行間市場清算所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許臻因違法違紀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

    出生於1957年的許臻,2009年負責籌建清算所併成為首任董事長。本應在2017年退休的他,卻一直在董事長的位子上坐到了2018年7月。

    有的人,剛剛退休就被查處。7月23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中國建設銀行內蒙古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張勤,涉嫌違紀違法接受調查。

    張勤出生於1961年,今年1月份才剛剛從建行內蒙古分行資深專家的位置上退休。他剛剛享受了不到半年的清閒日子,便為自己之前的貪婪付出了代價。

    有的人,即使退休8年也被調查追究。張勤被查一周後,7月30日,原中國銀監會黨委委員、副主席蔡鄂生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帶走調查。

    1951年出生的蔡鄂生,長期在金融系統內任職。他自2005年起,擔任中國銀監會副主席職務,直至2013年退休。

    作為金融監管部門的幹部,蔡鄂生的角色是金融領域的「守門人」「監督者」。但是,監管幹部和金融機構、不法商人長期勾結、眉來眼去,不僅嚴重擾亂了金融行業秩序,甚至威脅到了金融體系安全。

    據統計,今年被調查和被雙開的金融監管系統高級幹部共有16人,其中14人為銀保監會系統內人員,2人為證監會系統內人員。

    在監管系統內,窩案同樣存在。而這些高級幹部,即使退休也難逃法網。

    今年1月25日,內蒙古銀監局原局長薛紀寧,副局長陳志濤、宋建基,被同日宣佈開除黨籍。

    5月12日,薛紀寧貪腐案在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薛紀寧被指控受賄超4億元。在庭審中,薛紀寧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均無異議,自願認罪認罰。

    薛紀寧被查時,已經退休5年。而同時被查的,還有他的兩名退休多年的下屬:原內蒙古銀監局副局長宋建基和陳志濤。

    班長帶壞班子,班子帶垮隊伍,是這起腐敗案件的最大特徵。除以上三人落馬之外,內蒙古銀保監局原黨委委員劉金明、賈奇珍,原包頭銀監分局副局長柴寶玉3人也陸續站上被告席。

    而他們的違法違紀行為,不僅均發生在薛紀寧任內蒙古銀監繫統「一把手」期間,還均與當地一家舉足輕重的商業銀行有關。

    3、 包商、恆豐接連暴雷,銀行業成重災區

    作為內蒙古的明星銀行,包商銀行的資產規模一度高達近5,500億元。2019年5月,包商銀行因大股東「明天系」鉅額佔款而引發重大信用風險,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開始對其接管並啟動重組與調查。今年2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包商銀行破產。

    而在包商銀行破產的背後,監管單位濫用監管權力,大肆以權謀私的蓋子也被一點點揭開。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官網披露,包商銀行分層腐化監管幹部,利益輸送載體多種多樣,腐化方式花樣頻出,情節極其惡劣。

    通報顯示,薛紀寧等內蒙古銀監繫統幹部,任職期間受賄金額共計摺合人民幣7億餘元,其中收受包商銀行的賄賂佔到其中八成以上。

    除了內蒙古的包商銀行,另一家來自山東的恆豐銀行,也曾因涉及貪腐大案而受到影響。

    今年8月27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宣判,判處恆豐銀行原董事長蔡國華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而蔡國華的落馬,也刷新了人們對金融「蛀蟲」的想象力。

    根據檢方指控,蔡國華涉案金額達103億元。據悉,任職恆豐銀行董事長期間,蔡國華平均每天報銷花費40萬元。

    而蔡國華的前任,恆豐銀行第一任董事長姜喜運也同樣因為貪腐問題被判刑。

    公開數據顯示,因蔡國華、姜喜運等人的貪腐,恆豐銀行最終形成逾1600億元的不良貸款,成為巨大的金融風險隱患。

    涉案金額巨大,這在一些落馬的「老金融人」身上表現明顯。

    今年8月12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宣判,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分行原行長顧國明,以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根據判決,顧國明任職期間,斂財共1.36億元人民幣。而且,這位32歲便晉升副行長的青年才俊,還是一隻愛吃窩邊草的兔子。在他17年的銀行管理生涯中,與32名女下屬發生了性關係,平均半年就增加一個,算得上「金屋藏嬌」「妻妾成群」了。

    從今年金融系統的反腐成效來看,落馬的高級幹部中,銀行系統佔了絕大多數。其中,國開行落馬的高級幹部多達8人,農業銀行以5人位列第二,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光大銀行均有3人落馬。

    公開披露的訊息顯示,這些銀行幹部涉嫌違法違規的行為,主要集中在違反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兩方面。而金融貸款審批權,則是這些官員落馬的重災區,不少銀行幹部,都是在利用信貸審批上的權力來以權謀私。

    4、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在今年,金融領域的反腐工作,取得了令人非常矚目的成績。

    從數量來看,今年接受調查的金融高級幹部達45人,被雙開的高級幹部有29人。

    在2021年,有位8金融系統高級幹部上半年被查,下半年就落實了處分。比如,今年年初,中國進出口銀行業務條線風險巡迴組原組長馮增兵,銀保監會山西監管局二級巡視員楊慶和相繼接受調查,在7月就落實了處分。

    今年下半年,金融反腐工作持續提速。自9月以來,十九屆中央第八輪巡視相繼展開。在金融領域,自10月12日起,15箇中央巡視組對25家金融單位入駐並展開常規巡視。

    在金融系統的反腐問題上,國家機關始終步履不停。

    「要持續壓實金融管理部門、監管機構和地方黨委、政府主體責任,做好金融反腐和處置金融風險統籌銜接,強化金融領域監管和內部治理。」十九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再次談到金融反腐,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人類數千年的文明中,金錢與權力始終深度糾纏,如果處置不當,將會給國家和人民帶來巨大災難。

    金融領域的腐敗,具有技術含量高、方式複雜,隱蔽性和傳染性強等特點,而由於金融系統內的利益和資源相對集中,因此金融圈的反腐,實際上與防範化解風險、維護國家安全息息相關。

    如何加強監督監管,如何強化內部治理,如何把權力關在籠子裏,不僅考驗着決策層的智慧,也考驗着人民的決心。

    在金融反腐風暴的持續打擊下,老虎與老鼠均無所遁形,而在徹底肅清毒瘤,實現行業風清氣正的方面,金融領域的反腐工作,依然任重而道遠。

    本文由《香港01》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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