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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渤海銀行悄無聲息質押28億存款 當事企業發「六問」文章拷問

    渤海銀行悄無聲息質押28億存款 當事企業發「六問」文章拷問

    內地有儲户28億元(人民幣,下同)存款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用於質押擔保,成為近日來的熱點話題,這個話題的主角之一即是渤海銀行。

    中國第一財經10月26日報道,無錫濟煜山禾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山禾藥業」)和其關聯方南京恒生製藥有限公司(下稱「恒生製藥」)相關人士反映,其公司名下28億元銀行存款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華業石化南京有限公司(下稱「華業石化」)用於提供票據融資擔保。

    由於華業石化未能如期償還其中一筆到期債務,作為「擔保方」,山禾藥業、恒生製藥公司賬户下的約5億元,已經被銀行劃扣。

    消息一出,備受市場關注。業內普遍疑惑的點在於,銀行是如何在未取得儲户同意的情況下,將該儲户的存款為第三方企業貸款進行質押擔保的?對此,10月24日,渤海銀行南京分行發布聲明表示:「在與相關企業日常業務辦理過程中,我分行發現企業間異常行為,已向公安機關報案,依法尋求司法解決。」

    同日,作為被挪用資金公司的母公司,江西濟民可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濟民可信集團」)發布微信文章,「六問渤海銀行南京分行」,質疑其在這一事件中的作為。

    10月25日,渤海銀行又在港交所發布公告稱:「近日有針對本行南京分行的涉及人民幣28億元質押擔保業務的報道。本行已就報道涉及的事項向公安機關報案,依法尋求司法解決。上述事項將不會對本行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至於真實情況如何,目前還有待警方查明。

    28億存款遭質押擔保

    根據濟民可信集團發布的「六問渤海銀行南京分行」一文,記者梳理了事情發生經過:兩個月前,即8月19日,濟民可信集團獲知有人正在銀行櫃枱冒充集團人員辦理存款質押手續,當時該集團財務人員第一時間致電渤海銀行南京分行並要求立刻報警。

    8月21日晚,渤海銀行南京分行營業部總經理胡兆鋒、總經理助理管鵬程與另外兩人同濟民可信集團財務人員進行交涉,據介紹,這兩位人員是華業石化的負責人。根據濟民可信集團曝光的多段錄音,該筆質押業務並未獲得存款方同意,「沒有和存款企業交流過這件事」,同時,華業石化與存款方也不存在任何往來。

    根據錄音材料,華業石化的資金部總監曾解釋了和渤海銀行開展這一業務的緣由:「當時跟我們有些合作的銀行關係比較好,就跟銀行(合作),它做存款,我做貸款,對銀行來說它也有衝量的業務。」

    與此同時,管鵬程也向存款方提出了「解決方案」,他希望能夠繼續用山禾藥業5億元存款,為華業石化從渤海銀行貸款提供存單質押。

    8月24日,濟民可信集團正式當面向渤海銀行南京分行送達書面通知函,明確表示從未將存款轉為紙質存單,也沒有為他人辦理過任何質押業務;並要求渤海銀行南京分行必須保障集團存款安全和自由提取,不得進行任何違法劃扣和其他違規違法操作。

    但8月25日,因華業石化未能在還款日償還貸款,渤海銀行南京分行將恒生製藥4.5億元存款強行劃扣。

    幾番交涉無果後,9月3日,濟民可信集團向無錫警方報警。天眼查訊息顯示,山禾藥業與恒生製藥均為濟民可信集團旗下子公司。而濟民可信集團創建於1999年,是中國知名的現代化大健康產業集團,業務覆蓋醫藥、能源、投資等領域,2020年,集團營業收入突破390億元。

    當事企業六問渤海銀行

    此事發酵後,10月24日,渤海銀行南京分行發布聲明稱:「在與相關企業日常業務辦理過程中,我分行發現企業間異常行為,已向公安機關報案,依法尋求司法解決。我們鄭重承諾,將一如既往堅決維護客户合法權益,保障客户資金安全,維護金融秩序穩定。」

    針對這一聲明,濟民可信集團表示質疑,當日在其微信公眾號發布文章《六問渤海銀行南京分行!》,認為渤海銀行南京分行在此事中存在過失。這六問分別包括:犯罪行為正在發生時,渤海銀行南京分行為何當時不報警?這是「堅決維護客户合法權益「的方案?強行劃扣4.5億元,是保障客户資金安全?渤海銀行南京分行與華業石化究竟是何關係?渤海銀行南京分行如此操作是在維護金融秩序?渤海銀行南京分行出具虛假詢證函目的何在?

    據悉,2021年3月,無錫方盛會計師事務所對濟民可信集團子公司山禾藥業進行例行調查時,曾向渤海銀行發出詢證函,在函中「山禾藥業在渤海銀行的7筆存款共計10.1億元不存在凍結、擔保或其他使用限制」的內容項下,該行回覆:「經本行核對,所函證項目與本行記載訊息相符。」

    但濟民可信集團提到:「貴行營業部總經理胡兆鋒8月21日卻向我集團承認:我集團每筆存款存入後的幾天內即遭質押。」

    「作為儲户,我集團在8月19日發現存款遭莫名質押後,立刻與渤海銀行南京分行聯繫並交涉,表明我方立場,並要求銀行方面切實保障儲户合法權益、確保儲户資金安全。」濟民可信集團在文章中寫道,「幾番交涉無果後,我集團於9月3日向無錫警方報案,目前正等待警方查明事實真相。」

    銀行疑似違規質押

    儘管目前相關具體情況還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但業內關於此事的討論不斷升温。一位國有大行負責對公業務的副行長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如果情況屬實的話,側面體現了該行內部管理的混亂。」

    「如果企業明確未參與相關流程的話,那可能就涉及銀行方面內外勾結做假擔保了。」一位銀行業資深從業者對記者稱,「另外,從公開的訊息看,上述擔保人和借款人並沒有關係,這不符合常規。」

    實際上,上述副行長還對記者稱,這種內外勾結假擔保的情況在以前行業管理較為混亂的時候也曾出現過,但存單違規被質押的情況較為少見。如今,銀行系統管理整體趨嚴,一般情況下不應該出現這種情況。畢竟在擔保流程中,企業負責人必須簽訂擔保合同,即必須要有公章、法人或者法人授權的簽字。

    此外,根據《民法典》,銀行存款一般並不具有質押的條件,而存單才有質押的權利。前文中,濟民可信集團明確表示,從未將存款轉為紙質存單。

    中倫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劉新宇對第一財經稱,《民法典》關於權利出質的前提是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權利;而且,《民法典》規定的可以出質的權利主要包括匯票、本票、支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現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等。「案例中提到從未將存款轉為紙質存單,存款不屬於上述可出質的權利。」

    公開訊息顯示,渤海銀行是第一家總部設在天津的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截至2021年6月末,資產總額達1.56萬億元;上半年實現營業收入人民幣158.03億元;實現歸母淨利潤人民幣53.45億元;不良資產率為1.76%,較上年末下降0.01個百分點。

    融資方華業石化方面,企查查數據顯示,該公司成立於2019年3月1日,經營範圍包括危險化學品經營;石油製品、燃料油、潤滑油的銷售等。從股權結構來看,華業石化是江蘇華之業能源發展有限公司(下稱「華之業能源」)的全資子公司,而華之業能源的股東則為北京華昌置業有限公司(下稱「華昌置業」),華昌置業的股東則是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因此,華業石化也被視為國有企業。

    不過在今年9月26日,華昌置業曾發表聲明稱:「近期,我公司發現不法分子冒用北京華昌置業有限公司的名義虛假註冊了江蘇華之業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山東國油華錦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和國化實業集團(河南)有限公司。現鄭重聲明:我公司未對外進行任何股權投資和設立下屬企業。從未出資設立過上述三家公司或為其註冊設立出具過任何文件或資料,與該三家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出資、隸屬、關聯或實際控制關係,也從未與三家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任何人員有過任何形式的溝通與合作,或授權該三家公司或其任何人員使用我公司名稱、字號、商號、註冊商標等進行商業宣傳或其他活動。」

    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9668.HK)

    本文由《香港01》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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