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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擬規定:房租顯著上漲 政府可「出手」干預

    北京擬規定:房租顯著上漲 政府可「出手」干預

    房租顯著上漲,政府可出手干預;押金一般不超1個月租金,單次收房租一般不得超過3個月租金;「甲醛房」將禁止出租,違規最高擬罰30萬元……一大波廣大租房者的「利好」就要來了!

    環球網11月24日報道,近年來,龐大的住房租賃規模和複雜的住房租賃關係引發大量矛盾糾紛,接訴即辦涉住房租賃類訴求居高不下。為了推動實現「住有所居」「房住不炒」,今天上午召開的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對《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草案)》進行審議。條例草案對「黑中介」「群租房」「甲醛房」、哄抬租金、搶佔房源等住房租賃亂象一一回應。

    房租顯著上漲 政府可出手干預

    哪些租房「利好」最讓房客歡欣鼓舞?首當其衝:顯著上漲的房租將受到價格干預。

    條例草案提出,住房租金顯著上漲或者有可能顯著上漲時,市政府可以採取漲價申報、限定租金或者租金漲幅等價格干預措施,穩定租金水平。一旦採取價格干預措施,出租人應當執行;拒不執行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單次收房租金額一般不超3個月

    租房押金和房租怎麼收、怎麼退?中介費交多少?長期以來,不同住房租賃企業的收費方式也各不相同。「押一付三」甚至「押二付三」「押二付六」等租房交易規則,讓不少剛剛步入工作崗位的年輕租客倍感壓力。今後,租房押金和中介費到底該怎麼交,將有統一規定了。

    條例草案提出,住房租賃企業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一般不得超過1個月租金,並按規定通過第三方專用賬户託管。而單次收取租金的數額,一般不得超過3個月租金,超收的租金應當納入監管。住房租賃企業不得誘導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貸款,或者在住房租賃合同中包含租金貸款相關內容。

    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中介服務收取的佣金,一般不得超過1個月租金。住房租賃合同期滿,出租人和承租人續訂或者重新簽訂住房租賃合同的,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再次收取佣金。

    退押金也將限期。條例草案提出,住房租賃合同期滿或者解除的,除抵扣租金、違約金及其他費用外,住房租賃企業應當自承租人返還住房後3個工作日內向承租人退還剩餘押金、租金。

    鼓勵出租人、承租人通過平台完成在線簽約

    本市將建立統一的「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台」,將合同備案與出租登記銜接。

    鼓勵出租人、承租人通過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台,完成住房租賃合同在線簽約,自動提交登記備案。通過平台完成在線簽約的,平台將簽約訊息同步向公安機關共享,出租人不需要另行辦理出租登記。而承租人申領居住證,辦理積分落户、子女入學、公積金提取等公共服務事項需要提交住房租賃合同的,也可以提交住房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編號,替代紙質合同。

    出租「甲醛房」最高擬罰30萬

    記者注意到,在此次提請審議的條例草案中,室內裝修空氣質量不達標首次被列入禁止出租之列。

    條例草案提出,住房租賃企業對租賃住房進行裝修裝飾的,應當遵守室內裝修裝飾相關規定和標準,保障租賃住房安全。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編制住房狀況說明書,向意向承租人推薦房源時書面告知房屋裝修完成時間等情況。

    住房租賃企業對出租住房進行室內裝修裝飾,經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室內空氣質量不符合標準的,住房和城鄉建設或者房屋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

    虛假租房訊息將由網路平台刪除屏蔽

    網上發布的虛假租房訊息氾濫、「貓膩」太多怎麼辦?今後,網路平台發布租房訊息也有監管了。

    條例草案提出,網路訊息平台應當對發布者提交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合規的訊息才能發布。網路訊息平台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訊息發布者存在提供虛假材料、發布虛假訊息等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的,應當及時採取刪除、屏蔽相關訊息等必要措施。

    對兩年內因違法發布房源訊息、推薦房源受到3次以上行政處罰,或者在停業整頓期間的,網路訊息平台應當採取一定期限內限制其訊息發布等必要措施,保障消費者權益。

    不得打隔斷起居室不能單獨出租

    安全存隱患、人員繁雜、吵鬧擾民的「群租房」將被明令禁止。針對「群租房」整治難題,條例草案提出,房屋要以原規劃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不得打隔斷改變房屋內部結構。起居室不得單獨出租,廚房、衛生間、陽台、儲藏室及其他非居住用途空間不得出租用於居住。

    此外,出租「違建」也被禁止。條例草案要求,禁止將違法建設和其他依法不得出租的房屋出租。

    入住短租房先當面核對身份訊息並登記

    入住「短租房」,也得當面核對並登記身份訊息了。

    條例草案提出,出租城鎮地區住房且按日或者按小時收費的,應當符合本市相關管理規範和本小區管理規約,並與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無管理規約或者管理規約無相關約定的,應當取得本棟樓內或者同一平房院落內其他業主的一致同意,並與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

    入住「短租房」之前,出租人應當面核對住宿人員身份訊息,即時通過規定的訊息系統申報登記訊息。

    個人轉租住房將有數量限制

    「租房最怕遇到二房東。」房屋加價轉租、遇房屋變故無法保證租客利益,是不少年輕人從二房東手中租房的一大痛點。

    為此,條例草案特意回應「二房東」整治問題。其中,承租他人住房從事轉租業務的,或者個人轉租住房超過規定數量的,應當向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申請住房租賃企業設立登記。

    本文由《香港01》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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