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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網暴致死又被配陰婚 兩度熱搜揭開暗黑產業鏈

    被網暴致死又被配陰婚 兩度熱搜揭開暗黑產業鏈

    前陣子已經上過一次頭條的悲劇網紅小姐姐——羅小貓貓子——相信大家還有一些印象的,人很年輕,長得也挺好看,但是卻在直播過程中被直播間的留言起鬨,喝下了農藥,不治身亡。

    這件事本來已經令人十分痛心,全網都很替她惋惜,大家都以為事情已經告一段落。

    沒想到,時隔一個月,她又出現在新聞報道當中,這一次,是她的骨灰被掉包偷走,拿去賣給別人配陰婚。

    還是三個人的團伙作案,偷換運輸銷贓一條龍,不過最後沒賣成,骨灰才得以找回。

    負責賣骨灰的壽衣店老闆娘還叫屈,說本來這個姑娘一自殺,就有人惦記她的骨灰,還說自己的丈夫被抓,都是同行競爭告他坑他,「趕在風口浪尖就成事兒了」。

    同行眼紅是肯定的,年輕、未婚、漂亮的女子骨灰,在陰婚市場並不多見,爆料人說,配成了能拿5-7萬。

    照壽衣店老闆娘的意思,說明買賣骨灰甚至屍體來配陰婚,在當地就不叫事兒,甚至已經是一個習以為常且競爭激烈的行業了,所以她才那麼委屈。

    不免讓人懷疑,這樣的事壽衣店到底幹過多少次呢?

    細思極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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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陰婚也叫冥婚,這個操作歷史悠久,有記載的年代就出現了。

    《周禮·地官司徒·師氏媒氏》裏曾有記載,曰:「禁遷葬者與嫁殤者。」

    (這裏面,遷葬就是生前沒結婚的男女遷墳合葬在一起,嫁殤指的是訂婚還沒結的時候,男的死了,女的抱着亡夫的牌位拜天地,然後守寡)

    到了漢朝,獨尊儒術,冥婚現象就很少見了。直到漢末天下動亂,冥婚又死灰復燃,著名的曹衝稱象故事裏的小曹衝,13歲就去世,曹操感覺比較難過,給他配了陰婚,娶的是甄家的亡女。

    這種操作,其實還有點聯姻的意思,兩家人還會以「親家」相稱。當時曹操給曹衝配冥婚,先找了大臣邴原,結果被拒絕了,才換成了曹丕媳婦甄氏家族的一個亡女。

    隋唐時期,佛教最火,大家都向往極樂世界,冥婚開始大爆發,比如,唐中宗給自己的弟弟舉辦了冥婚,還給韋皇后的兩個弟弟也辦了冥婚。這老大一帶頭,下面的各種貴族、富商都跟着學。

    宋代更是達到巔峰,程朱理學盛行,女性就是男性的附庸,甚至女的死了都不能獨立安葬,必須葬進夫家的祖墳。當時甚至出現專職介紹冥婚的工種——「鬼媒人」, 給未婚死亡年輕人說親,要看門當户對,還要算算八字合不合,一旦成了,兩家都會準備財物酬謝「鬼媒人」。

    到清代,史料記載,當時冥婚習俗最昌盛的是山西。

    即使到民國,冥婚也沒有斷,蔣介石的弟弟還被配了冥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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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國後,這事初期沒人敢搞,後來逐步出現了地下市場。

    近幾十年,陰婚又死灰復燃而且愈演愈烈,復甦的時間節點可以說和彩禮如影隨形,時間很同步,價格也很同步。

    過去的冥婚,基本上是死去的男女雙方家庭的事情,兩家人真結親家,雙方辦儀式。

    現在基本上就是一樁生意,是屍體還是屍骨還是骨灰,去世時的年齡是多少,未婚還是已婚,漂不漂亮?每一個問題的選項,都標好了價格。

    90年代,一場門當户對的冥婚要5000元,這個價在2000年以後就漲到5萬了。2010年的時候,10萬塊只能保證配上,門當户對這種事情想都別想。到2016年,15萬以下連「一根骨頭都買不到」。

    這價格,比工資漲得還快,一本萬利,產生犯罪就是必然:

    2005年3月28日,西安西鄉縣人楊錦玉挖墳盜掘人體屍骨賣到山西給「配陰婚」,被公安人員查獲。

    挖個骨頭的價格還不夠給力,團伙作案的人選擇了價格更高的目標:

    還有人覺得,既然新死的更值錢,乾脆直接在街上拐騙智障女回來殺了賣。

    甚至,有一次陰葬現場上演了復活「詐屍」事件,棺材中傳來咕咕的聲音,把在場的人全給嚇得不輕。

    然而,逝者的家人還不肯報警,把「復活」的女子藏了起來,是有人打了匿名報警電話才把這事兒捅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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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些年,法律沒有忽視盜屍盜骨灰的惡行,還在不時地完善,先是規定了盜竊、侮辱屍體罪,後來又補漏地改成了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屍體、屍骨、骨灰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不過,這樣仍然不能根除這個產業。

    百度貼吧裏面也有個陰親吧,裏面彙集了很多要配陰親的人。好消息是,在被曝光後,這個吧現在搜不到了。

    其實,在陰婚產業鏈中還有一個最低調的上游——算命的,不管他身份是風水師還是和尚道士,都是利用人性的弱點牟利。

    典型的就是託夢,一旦夢見自己死去的親人,就容易慌,一慌就病急亂投醫,去找風水先生解夢。很多風水先生會解釋說:「你家祖上有一座孤墳,先靈已經變成惡靈,需要配冥婚進行安撫。」

    很多人在配陰婚的時候,還會順便再掏一筆錢給風水先生,算算找來的屍骨合不合適。這樣,風水先生又賺第二筆「鬼媒人」的錢,真是躺賺。

    發展到後來,運勢不好的,兒子遲遲娶不到媳婦的,學業或者事業不順的,各種問題,風水先生通通歸結於:你們家祖墳裏有單身男性沒老婆壞的事兒,必須給配個陰婚。即便找不到這個單身的先人,就說是族譜不全,還是得配一個。

    但是,這些風水先生卻從未接受過任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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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冥婚這事兒,歐美老喜歡黑我們,在很多刑偵類影視劇裏面,都出現過華人買女屍配冥婚的案件。

    事實上,冥婚根本不是中國特色,很多國家都有,而且不少國家的冥婚,還是死者與活人婚配的:

    古希臘就有冥婚習俗,不過不同城邦規矩不一樣。

    雅典城邦中,單身或者已婚沒孩子的男子去世,財產就交給關係最近的男性親屬(父親或者兄弟),然後這個親屬要給他配冥婚,娶的老婆生的孩子算死者的後代。但是,女人沒有財產繼承權,所以要生出兒子才能繼承財產。如果是沒兒子有女兒的男人去世,就算女兒已經嫁人,也得離婚並嫁給和父親關係最近的男性親屬,生下兒子之後才能取回父親的財產。

    在斯巴達城邦,女人能繼承遺產,就沒有冥婚這回事了。

    日本的冥婚基本上跟中國的沒太大區別。不過,二戰後日本死了太多的男的,哪有那麼多女屍跟他們配呢?所以日本人就改變了模式,製作「新娘娃娃」和「新郎娃娃」,用這種身着傳統和服、做工精緻的娃娃代替活人與死者配婚。

    相比之下,國內現在的冥婚變得比較離譜。

    在古代,都是有錢或者有權勢的大户人家才會給孩子配冥婚,現在很多天價買屍配陰婚的家庭,其實一點都不富裕。但是他們的意識裏,好像不給孩子配冥婚,自己就成了不負責任的父母。

    典型的像山西,早年煤礦的安全管理還不完善,但是挖煤就是掙錢,很多年輕人下礦幹活,傷亡率也很高。一旦出了事故,人就沒了,只會給家屬一筆賠償金。

    結果,他們好不容易拿到兒子的命換來的錢,就買一具女屍,豈不是荒謬到了極點?

    本文由《香港01》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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