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3.15」:多盤爆發維權危機,深圳業主買房路上踩了多少坑?
今天是「3.15」消費者權益日,各行各業的消費維權問題再次被放置聚光燈下。
作為大宗商品,民生大課題,且交易周期相對漫長的房地產是重點曝光板塊,尤其在房企陸續暴雷、行業經歷振盪期背景下,為加快去化、提高利潤等,部分開發商各類違規操作不斷。
僅深圳,過去一年,據公開報道不完全統計,便有超30個新盤陷入維權風波,有業主因沒法收樓而維權;有業主則是一收樓就維權,質量問題、產權問題、學位問題,乃至車位問題等,五花八門的維權投訴似乎遍地蔓延開來。
基於此,中房君根據過往業主爆料,盤點了部分典型性維權案例,望各位購房者參考,警惕風險,避免入坑。
(如若購房者在購房過程中,遇到任何問題,歡迎致電中國房地產報大灣區,爆料電話18948174946)
01.
深業鶴塘嶺:
收房如拆盲盒,豪宅僅為半成品
在一系列投訴案例中,涉嫌以次充好、貨不對板、裝修質量差等是最常見的樓盤維權。
從交房時面積縮水、樓盤存在安全隱患,到建造、裝修用材偷工減料,以次充好等,項目從內至外業主幾乎都維權了一遍。
如中房君早前報道的深業鶴塘嶺花園。
項目的交付日期比原定的時間提前了4個月,在目前市場環境下,提前交房本是一件值得欣喜的事,但收樓時的樓盤現狀卻讓業主難以接受。
「不少地方仍未完工,實際情況同宣傳存在較大差距,根本沒有達到交付標準」 深業鶴塘嶺花園業主表示道,並以圖文並茂的形式列舉了十餘條實際情況與宣傳存在差異的地方,涵蓋外牆材質顏色、空中花園、地下停車場、入户大堂等。
後續開發商僅對業主提到的部分訴求達成一致意見,而上述所列問題還只是樓盤公共區域,據業主表示,房子內部同樣存在不少問題,包括漏水、滲水等,且業主被要求要先簽收房書才能看房驗房。
值得注意的是,該項目銷售均價高達11.2萬元/㎡,單套最低總價也去到895.3萬元。
豪宅項目質量如此,深圳公寓產品被曝質量問題、貨不對板等更是遍地開花。
如部分業主會因公寓樣板間的精美設計與銷售信誓旦旦的宣傳激情買單,收樓時卻發現尺寸、配置等與宣傳存在明顯差異,而當拿着前後對比圖與開發商理論時,得到的回覆卻只是:樣板間僅作為創意展示,銷售存在誇大宣傳。
此外,部分項目在展示過程中,參觀樣板間還會被要求上交手機,對於這類,尤其是門檻並不高的產品,購房者更加需要警惕,簽署合同前仔細閲讀,不可過分相信銷售說辭與現場展示。
02.
勤誠達正大城:
流鼻血、眼睛紅腫喉嚨痛…劣質材料致業主集中中招
房屋建造是大工程,一定程度上都會存在質量瑕疵,正如某驗房師所表示的:輕微的房屋質量問題廣泛存在於超過90%的項目中,業主方發現問題要及時與出賣方溝通協商,出賣方也應該進行積極整改後再交付於業主。
如果說質量問題或多或少都會存在,耗費着業主們的精力,但部分樓盤或牽扯的人身安全問題更是讓業主們焦慮與崩潰。
時間回到去年3月,「3.15」剛過去不久,中房君便收到光明區的勤誠達正大城項目業主爆料,由於地下車庫噴刷地坪漆導致甲醛等有害物質超標,小區內超200位業主於過去的一個多星期內接連出現流鼻血、眼睛幹疼紅腫、喉嚨痛、皮膚癢等各類症狀。
業主們整理的部分受影響住户情況
經過光明區相關部門對事件的調查,確認塗刷地面使用的地坪漆材料有機化合物混發聚集,導致呼吸道、皮膚和眼睛粘膜刺激反應。
雖在業主反映後,物業處已派工作人員進行坪漆剷除,但無論整個過程中物業的處理態度還是後面問題解決時一直拖延的進展,都讓業主們不滿。
對業主健康安全的不重視,無疑也讓項目乃至品牌口碑受到較大影響。
對於各類危害到人身安全的情況,業主們應第一時間找開發商或物業處理,必要時反映至市場監督部門。
03.
中糧大悦城:
一紙協議產權減少30年
前面提及的貨不對板是虛假宣傳常見的點,但對於深圳業主而言,還可能遇到房屋產權年限更改、車位比縮水等各類虛假宣傳。
如中房君近期報道的深圳寶安區中糧天悦壹號玖苑公寓項目,產權年限從70年被開發商一紙協議改為了40年。
中糧天悦壹號玖苑,推廣名為大悦城天璽壹號,是著名的寶安25區舊改中的中糧大悦城項目一期產品。據業主表示,按前期項目銷售口徑,該公寓產品的土地使用權為70年,同樣房地產買賣合同中約定的也是70年。
而在購房一年多後,業主陸續收到補充協議,協議內容是對2020年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中關於土地產權年限的修改。
對此開發商方面表示,一直宣傳的便是40年,僅是系統錄入錯誤。而對於前期銷售如何誘導,也屬於銷售個人行為。
04.
中洲濱海華府:
買了房沒法停車,虛假宣傳車位縮水
另外的中洲濱海華府的業主同樣因過度信賴銷售,如今正陷入停車難的困境。
車庫/中房君攝
去年12月據業主反映,其所在的中洲濱海華府一期車位比低至1:0.4,與開發商原先承諾的不低於1:1存在較大差距,項目涉嫌虛假宣傳。
「開發商曾承諾該小區建成後車位比不低於1:1,停車場只允許住宅業主停車,公寓和商業的車輛無法進入,且可以打通一、二期的住宅停車場共用。
但到了實際收房的時候,業主們才發現到實際落地的車位大約只有430個,同時一、二期之間的停車場也確定不會打通。430個車位由業主、租户和商家等1000多人共同使用,車位比從承諾的不低於1:1變成1:0.4。」
在提及是否有和開發商就車位配比問題簽下紙質合同文件時,業主表示,並沒有落到合同上,加上銷售是比較熟悉的朋友,也比較相信,並沒想到最後成了這樣的情況。
對於後續業主反映的車位問題,企業方面並沒有給出進一步解決辦法。
銷售行為是業主維權過程中開發商方面常提及的點,為促成交,同樣不排除部分銷售人員存在誇大說辭的行為,購房者應注意辨別。
05.
鴻基新都:以租代售,幾百萬元買來租賃合同
「購房者走過最長的路,或許就是開發商的套路」,深圳某業主無奈表示道,尤其對於部分首次購房家庭而言,沒有經驗,功課不足,掏光積蓄卻只是邁進開發商挖的大坑中。
曾引起社會高度關注的龍華「鴻基新都」項目便是典例。
該項目土地用途為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開發有7棟房屋,包括6棟商務公寓與1棟酒店,由於辦不了預售許可,該項目實則為不可銷售的產品。但從各類宣傳包裝下,「銷售」「不限購」「買賣」等字眼頻現,加上價格優勢,仍是拉入不少「買家」入坑。
據當時業主表示,「我們是把房款交完之後,才看到租賃合同的。當時看到租賃合同就有異議的。我說我們花幾百萬元買來的房子,為什麼會簽的是租賃合同呢?」
對此,「銷售」給出的解釋是,由於屬於企業用地,僅有4證,沒有預售證,不能明着賣,所以是以租賃合同的形式簽,但房子實際上還是賣給大家的,40年到期後,業主可以直接順延,甚至有機會通過政策,分割產權,拿到自己的『小紅本』。」
交了房款加上銷售誘導與從眾心理,三百多户「業主」還是簽下了字,最後,「業主們」擁有的,只有一份租賃合同和使用權證,裏面的租期是買20年送20年。
而在「業主們」入住不到一年,原來的「售樓中心」開始掛出提醒此樓盤是長租公寓,而非銷售的公示牌,後面更是直接關停不再接待客户;當時「銷售」人員承諾的落户、公立入學等也未兑現。
「業主們」意識到被欺騙開始投訴退房,對此,開發商方面則堅持按合同辦事,對於「業主」們反映的誘導及欺騙情況,則屬於第三方中介機構及個別銷售人員的個人行為。
但由於簽署了租賃合同,後續龍華區住建局在信訪回覆函中也只是提到:對鴻潤創建出租物業的行為作出的違法認定,缺乏法律依據。
對此,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提醒道,在購買或租賃房屋時,應當核實項目的土地房屋性質及證照資料,全面仔細閲讀合同文本;樹立正確的消費觀,避免陷入消費陷阱;同時樹立正確維權觀,發生糾紛時,依法理性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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