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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科技局原副局長:大家沒讀懂的深圳創新路徑

    深圳科技局原副局長:大家沒讀懂的深圳創新路徑

    以1979年3月國務院批准廣東省寶安縣撤縣建市作為深圳的出生日期,深圳作不過只有42年曆史。而早在3年前,深圳的GDP就已超過香港;PCT國際專利申請量18081件,連續17年居國內城市之首,總量超過英國、韓國、新加坡。深圳以其「特立獨行」的發展方式,為我們展現了一種需求導向、民間創新的可能性與有效性。究竟怎樣的「深圳功夫」才創造出如此的「深圳奇蹟」?

    深圳用了40年從一個小漁村轉變成為國際知名的創新之都,在中外創新史上都堪稱是一個奇蹟,但這個奇蹟背後的原因和深圳創新的路徑方法卻一直沒有得到正確的解讀。

    主流的創新理論家們總是用「成果轉化」的套路來説深圳的事兒。

    所謂「成果轉化」模式是美國硅谷套路的中國變種:國家把創新資源投入到大學和科研機構的實驗室裏,弄出一些以專利等知識產權為表現形式的成果,然後通過向產業推銷技術實現技術成果向生產力的轉化。

    當然,理論家們總會加上政府高瞻遠矚、科學規劃之類的説辭,因此成果轉化的解讀方式很容易被各級政府接受,但這不是深圳創新模式的真相。

    中國的創新模式一直存在不同的門派,「成果轉化」派應該是創新領域的武當、少林,很長時間裏中國科技創新的資源配置和政策設計的邏輯框架基本上源於成果轉化。

    深圳一開始就避開了成果轉化的模式,因為深圳既不是權力中心也不是科技資源的中心,當初中央給深圳的定位是改革開放的窗口,並不曾奢望深圳成為一個創新的城市。

    然而深圳正是在實現改革開放兩大目標的過程中鍛造出了不一樣的產業技術創新能力。

    市場化的進程成為深圳創新的原動力

    80年代初中央設立經濟特區的目的是希望通過改革開放在這些區域率先建立市場經濟的框架體系。深圳無疑是推行改革開放最為系統的特區,圍繞建立市場經濟體系的改革開放使得市場化的進程貫穿於深圳40年發展的全過程,深圳創新的基因隱藏在市場化的進程中。

    市場化進程能夠成為深圳創新的主導因素,關鍵在於中國創新實踐的特殊背景。

    發達國家是在既有的市場經濟體系下開展創新,他們只需要把技術本身做好了,市場經濟體系會很順暢地幫助企業完成商業化的過程。中國的情況完全不一樣,它是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過程中開展創新的實踐,消除阻礙創新的制度因素要比技術實現本身重要得多。

    深圳作為經濟特區,其早期的工作集中在通過改革去構建市場經濟的基本框架,把資源配置方式從計劃轉向市場主導,包括鼓勵興辦私營企業、引進外資、土地和住房制度改革、建立證券交易所等等,這些看似與創新沒有直接關聯的動作,卻為深圳後來走向創新之都奠定了重要的基礎。

    其中最關鍵的因素在於市場化的進程對人的解放。計劃經濟年代,人的能動性被束縛在各種條條框框中,就像當時的廣播體操呈現的圖景,所有人動作整齊劃一,僅僅在第八節跳躍運動時能看到某些有能量的人比其他人蹦得高那麼幾公分。

    深圳的市場化進程給那些高能級的人提供了發揮的機會,那些能在第八節跳躍運動中比別人蹦得高的人選擇到了深圳。這就是為什麼香港的市場化程度高於深圳卻沒有出現大面積的創新活動。

    香港人是在市場經濟的環境下生存,深圳是一幫在計劃經濟年代憋壞了的人在那兒折騰,當這幫人瞭解到科技能為他們賦能的訣竅之後,就此一發不可收拾。

    將創新從科研活動轉變為經濟活動

    創新本質上是一種經濟活動,從1912年熊彼得第一次定義創新到今天,國際範圍內都確認創新討論的是一個經濟學問題。但這樣一個簡單的認知直到今天在中國仍然被大多數人無視。

    長期以來,人們將科研當作最高級的創新,甚至將科研等同於創新,這種認知對中國科技資源的配置方式和評價方式產生了深刻的影響,結果是來自於高度行政化科研系統的專家掌握了創新的話語權、資源配置權、創新活動的評價權。

    中國所謂科技、經濟兩張皮的問題很大程度上在於我們對創新的認識上出現了偏差。

    深圳在市場化的進程當中很好地解決了這個問題,一方面是因為深圳不存在一個遊離於經濟系統之外的科研系統,這使得它的選擇變得比較簡單,資源配置和政策設計都圍繞市場主體進行,企業很自然地成為創新的主體,企業家成為創新的組織者和領導者,科研成為創新的一個配合的環節而不是支配的環節。

    深圳成功的技術公司大都不是懷揣一個成果轉化的夢想去做一個公司,都是先要做一個適合市場的產品能夠賣出錢來讓企業生存下去為優先目標,然後通過產學研合作的方式選擇合適的技術來不斷提升產品的性能和品質,深圳關於創新的4個90%(90%以上研發人員集中在企業、90%以上研發資金來源於企業、90%以上研發機構設立在企業、90%以上職務發明專利來自於企業)實際上反映的是它按照經濟規律組織創新的事實。

    可以説深圳創新秘訣裏很重要的一條在於:深圳是中國第一個把創新從純科研的活動轉變成為經濟活動的城市,這使得創新投入產出的效率出現了極大的改善。

    在科研主導的創新模式中,技術實現被當成終極目的,大牌的專家、高級的技術、昂貴的裝備變成了創新的標配。當創新回歸經濟活動層面之後,人們對技術的認識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

    深圳人的技術觀不同於其他地方的一個顯著特徵是:技術被當成工具,實現企業發展目標的一個具有能動性的工具。

    合適的技術(與企業發展階段、市場需求、管理架構、人才配置相適應)的技術是好技術,企業家的能力體現在發現、鑑別合適的技術。當年王傳福創業時候的有一個基本的判斷,在中國做製造必須利用人口紅利來降低製造成本,這成為比亞迪創新模式的基本邏輯。

    按照這個模型,王傳福在電池製造產線中能不用機器的地方儘量用人工,為了適應大量人工環節,他在電池材料環節加大研發投入來保證產品的質量,比亞迪用這種方式打敗了跨國公司。

    某一年,外地的一位領導參觀完比亞迪,看到簡陋的生產線和大量的打工仔、打工妹,很不以為然:這不是一個血汗工廠嗎,哪裏有高科技。而這正是深圳不一樣的地方,按照經濟規律組織創新。

    制度創新優於技術實現

    中國的創新實踐的特殊性除了前面提到的我們是在兩種體制轉軌的過程中推進創新之外,還有一個不同於發達國家的地方。

    我們大多數情況下是處在跟隨、模仿的階段,這意味着中國企業介入的行業,發達國家已經完成了知識產權的佈局,我們不得不從產業鏈的末端開始逐步提升。在這種背景下,政府的制度創新和企業的管理創新都比技術實現來得更為迫切。

    我們被中國式的技術突破忽悠得太久了,當一個領域核心技術的知識產權佈局完成之後,我們在某個節點、某些性能、某些指標上的突破對產業的發展其實幫助不大,中國創新管理部門沉醉於技術實現本身,造成資源配置很大浪費。

    深圳在2000年之前很少有機會參與到國家科研資金的分配環節,因此基本上沒有受到這種唯技術論觀念的影響。

    深圳過去40年在創新方面取得的成功從來都不是技術的勝利,而是在市場化的進程中不斷通過制度創新消除阻礙創新的體制機制因素,激發企業家的創新熱情,把技術實現的環節交給企業通過產學研合作或自己研發來解決,從而實現了高效率的創新。

    在制度創新方面,深圳政府有優異的成績單,尤其是在上個世紀80年代末和整個90年代。

    深圳曾經擁有一支穩定的技術官僚隊伍,這幫人對市場經濟的規則存有敬畏之心,對按照經濟規律組織創新有深刻的認識,採用問題導向的方式不斷為高科技產業發展提供新的政策設計、體制機制解決方案。

    1987年,深圳頒佈18號文《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鼓勵科技人員興辦民間科技企業的暫行規定》,成為引爆孔雀東南飛的導火索;

    1993年,為了解決中外合資時無形資產評估的困難,深圳建立了全國第一個無形資產評估事務所並推出了管理辦法,催生了一個行業在中國的興起;

    1994年,深圳市科技局先後頒佈《深圳市技術入股暫行規定》和《深圳市技術分紅暫行規定》,解決了無形資產入股環節的一些障礙,推動了興辦民間科技企業的一輪高潮;

    1995年,以中興通信、邁瑞為代表的一批民營企業從國有企業裂變出來之後發展迅猛,引起了國有企業的強烈反彈,要求用行政槓桿干預「國有資產流失」的呼聲讓政府承受很大壓力,科技局採用推動立法規範人才流動的方式來處理,推動頒佈了《深圳經濟特區企業技術秘密保護條例》,保護了一批民營科技企業的正常發展,這個條例也成為中國商業秘密保護領域的第一部法規;

    1999年,為了解決技術供給不足的問題,深圳創辦高交會,把技術交易、產品展示、創業投資集成起來,顛覆了傳統的技術市場模式,為深圳高科技產業資源整合提供了重要的平台。這些工作對高科技產業發展的作用絕不是一兩個技術突破能夠比擬。

    制度創新驅動技術創新是深圳能夠貢獻給中國科技產業的重要經驗,可惜這部分工作沒能得到系統地總結,包括深圳自己也經常表錯武功,落入所謂成果轉化的俗套。

    這些年來,隨着公務員規管方式的一些變化,深圳沒有形成新形勢下制度創新的方式,逐漸陷入「安全生產模式」,讓不斷髮展的創新實踐去適應既有的規則,這一點尤其令人遺憾,如果深圳不能延續制度創新的傳統,對中國創新發展是重大損失。

    在開放的環境中學習創新

    深圳建市之初的現實是離北京遠離香港近,人們普遍認為沒有北大、清華、中科院撐你,你在科技領域啥也不是。

    但經濟特區的地位讓深圳企業最先與國際市場和跨國公司開展合作,在這個過程中深圳企業獲得了兩方面的重要機會。

    一是在國際交流中學到了組織管理創新的知識。在缺乏源頭技術供給的中國搞創新,學習組織管理創新的知識比學習技術本身重要,我在深圳的27年中,那些炫技的公司都死在了半道上。

    華為今天的核心技術是重視組織管理創新的結果,不是因為刻意追求研發指標。華為和中興的差距主要也不是技術方面,華為基本法、藉助IBM完成的流程再造,這些東西使得二者拉開了距離。

    二是深圳技術公司深度地融入了國際產業生態,成為全球高科技供應鏈中不可缺少的一環。這一點非常關鍵,成為國際協同創新社區的一員意味着有機會分享全球最新的知識(包括市場、管理、技術、法律),你是在參與系統進化的過程中提升自己的競爭力。

    一旦融入國際產業生態,中國公司超強的學習能力使得它有很高的概率後來居上。

    需求導向的創新路徑

    美國硅谷通過斯坦福實驗室引領的創新是全世界公認的最高境界,很長時間創新是美國人在定義,這個定義影響了中國數十年,直到今天依然被視為主流的創新模式(成果轉化)。

    但中國的科研系統與美國不是一回事,高度行政化的科研板塊與市場化的企業聯結存在諸多難以逾越的障礙,使得轉化變成了一件極為低效率的事情,成果轉化在中國實際上是一個失敗的制度安排(遺憾的是直到今天沒有人承認這一點,因為這牽涉到太大的利益格局)。

    深圳因為沒有傳統的科研系統存在,創新被作為經濟活動安排在企業中進行,自然而然地走上了市場驅動、需求導向的創新路徑。

    華為、中興最初都是從代理開始,在銷售產品的過程中瞭解到它的性能、市場機會,然後嘗試自己做製造,為把產品做得更好一點開始做一些研發,能力不夠時通過產學研合作來實現這些技術,逐步形成自己的研發體系。

    深圳的技術公司都是從奴隸到將軍,從產業鏈的低端慢慢爬上來成為國際一流公司,很少有通過某一項技術一夜暴富的案例。

    2005年深圳科技局做過一項調研,深圳科技公司97%都是通過需求導向模式開展創新,極少有成果轉化的方式。

    這意味着一個殘酷的事實:中國一線技術公司的進化其實跟國家的科研佈局沒有太大關係(除了人才供給),跟科研系統年復一年的「科技突破」沒啥關係,這種現象我們在其他城市也能夠看到。

    這些年我們一直拿中國公司技術能力快速進步的事實來為科研系統背書,為科技資源配置方式背書,為科技評價方式背書,但其實這個邏輯並不存在。

    中美貿易談判過程中最為弔詭的一件事情是,雙方的談判人員花很大精力在2025規劃的爭執上,似乎中國科技產業的快速進步是因為政府的規劃和資助。

    如果是中國官員持此看法倒不奇怪,但反而是美國人極力強調這一説法,讓我嚴重感覺美國人在使詐,以他們的智庫和情報機構的能力難道分析不出中國技術公司的成長秘密?

    很長時間裏我一直認為,有沒有人總結深圳功夫的秘訣無關緊要,深圳按照市場化的進程做好自己的事情就可以了,中美衝突讓深圳功夫具有了超出自己利益範圍的意義。

    當美國試圖強力阻斷中美科技連結的背景下,中國究竟應該採用什麼樣的路徑發展產業核心技術,成為中國科技經濟界討論的重要話題。

    很多以自主可控的核心技術研發為名的重大科研計劃在不同的層面被熱烈的討論,這些話題牽涉的是重大的科技資源配置計劃,主導這些話題的是科研系統的專家和政府官員,這讓人強烈地擔憂科研導向的創新模式中會支配中國未來的科技資源配置。

    30年前,為了解決所謂科技、經濟兩張皮的問題,國家啓動了科研機構改革的工程,但基本沒有觸及科研系統的根本性問題。

    當時的科研系統因為缺錢還能對市場經濟的規則存有幾分敬畏之心,時至今日,中國科研系統在資源配置、科技評價、政策制定方面比30年前擁有了更大話語權,因而也變得更加傲慢。

    我們的科研系統從觀念上、方法上到職業操守上都沒有準備好成為中國產業核心技術的供給者,在這種情況下,應該如何實現產業的轉型升級,希望深圳經驗能夠給我們提供部分答案。

    本文由《香港01》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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