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見高規格嚴打證券違法 A股監管風暴將至|巨子點評
7月6日晚間,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這是中辦、國辦首次針對資本市場監管聯合發文,規格之高實屬罕見。《意見》細化了此前證監會多次強調的證券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通過完善制度建立完整的追責體系,強化退市等市場化機制,同時對於跨境監管、不同監管部門之間的執法合作等幾大重點問題都有表述。
證券違法嚴查重判
幾乎在文件公布的同時,新華社發布證監會主席易會滿的專訪,易會滿在採訪中承認「較長一段時間以來,由於制度建設存在短板,證券違法犯罪成本較低。上市公司財務造假和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行為呈高發態勢,發生了諸如康得新、康美藥業等惡性案件,社會各方反映強烈。」
《意見》明確提出「嚴厲查處大案要案」要求「從嚴從快從重查處欺詐發行、虛假陳述、操縱市場、內幕交易、利用未公開訊息交易以及編造、傳播虛假訊息等重大違法案件。」
同時,監管部門要加大對於相關責任人的追責力度。這其中包括證券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等高級管理人員。
尤其加強對中介機構的監管《意見》提到「存在證券違法行為的,依法嚴肅追究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責任,對參與、協助財務造假等違法行為依法從重處罰。加快推進相關案件調查、處罰、移送等工作。依法嚴格控制緩刑適用。」
事實上,針對中介機構在違法行為中的連帶責任從嚴從重處罰已經有了判例。6月初,在華澤鈷鎳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終審判決中,國信證券與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的責任承擔比例,由一審判決分別承擔40%和60%的連帶賠償責任,改為均承擔100%的連帶賠償責任。
好倉監管體系建立
近期因為滴滴赴美上市引發一系列關於跨部門、跨境監管的問題。在這份文件中都有詳細的監管方向說明。
在滴滴的案例中,本質是好倉監管的問題,網信部管平台和線上運維,交通運輸部管線下運營,證監會管企業募資和訊息披露,看似面面俱到,但實際操作中很容易因為監管部門協調溝通不暢,形成監管真空。
因此,《意見》成立打擊資本市場違法活動協調工作小組,加大對重大案件的協調力度,完善訊息共享機制,推進重要規則的制定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有利於更好地推動從嚴打擊這些違法活動。
《意見》提出,將在中央層面成立打擊資本市場違法活動協調工作小組。據媒體報道,目前證監會已經會同中宣部、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財政部,就有關工作的制度,小組的人員已經達成了一致的意見,正在籌備召開第一次工作小組的會議。其中特別強調,發揮公安部證券犯罪偵查局派駐中國證監會的體制優勢,優化公安部證券犯罪偵查,編制資源配置,加強一線偵查力量建設。
目前在構建專門化的證券司法體制中,偵查機制有證券犯罪偵查局;審判機制在上海北京分別設有專門的金融法院;檢察機制方面還是空白,在《意見》起草過程中,證監會提出了探索在中國證監會建立派駐檢查的工作機制,通過參與案件線索會商研判,開展犯罪預防等,加強最高人民檢察院與中國證監會公安部的協同配合。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強調證券監督過程中的「地方屬地責任」——有效防範和約束辦案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地方保護等阻力和干擾。
另外,《意見》提出加強跨境監管、執法和司法協作。尤其是「完善數據安全和跨境流動法規,以對等原則深化跨境審計監管合作,做好中概股公司風險及突發情況應對,修改國務院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別規定等。」
長期利好 短期影響有限
市場分析認為,總體上看這份文件的規格很高,延續了此前「建制度、不干預、零容忍」的證券監督管理方針,不過,具體的實施還需要持續不斷地制度建設和細則落地,因此短期影響有限。
對於A股市場的短期影響主要體現在三方面,一是自2016年以來打擊非法場外配資,監管層維持了對於槓桿資金持續高壓的態度,正常的融資業務沒有影響,對於中小市值公司的炒作可能會受到情緒面衝擊。
二是由於各類處罰案例和退市股的出現,對市場的風險偏好有一定衝擊,但總體影響有限。
三是對於退市制度的完善,業界普遍預計,鑑於連續虧損和市值等退市標準過渡期的存在,2021年的退市率上升或與執法力度加強密切相關,2022年後被動退市率或提升至2%以上,優勝劣汰將明顯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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